光明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深圳市光明区不仅是科学之城、产业之城,也是一座绿色生态之城。光明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始终把绿色生态摆在突出地位。近期,光明区出台《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成为深圳市首批设立绿色生态发展扶持资金的行政区之一。据悉,《若干措施》共12条,最高资助资金可达200万元,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开展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
出台若干措施 支持项目涵盖12个方向
《若干措施》分4个部分、具体支持12个方向。
据悉,该措施第一部分聚焦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环境安全管理;第二部分聚焦提前布局“双碳”工作,促进低碳发展;第三部分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第四部分聚焦健全环境治理手段,推进治理能力。
具体支持方向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小废水”监管项目、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项目、企业减碳发展项目、近零碳排放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技术发展项目、工业园区打造“绿岛”项目、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能力项目。每个方向的支持项目均有明确的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
比如,支持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项目,鼓励排污单位(企业、园区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或提标升级,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支持标准为按排污单位获得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200万元。
支持工业园区打造“绿岛”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园区绿化建设提升,推进园区立体绿化,将工业园区打造为城市“绿岛”。根据园区规模、园区绿化覆盖率、绿化建设投资额等情况实行分档奖励,给予园区建设单位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若干措施》的印发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将贯彻落实上位政策要求,建立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机制。
推动光明区生态环境实现高标准保护。围绕将光明科学城打造成一流生态样板城区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推动实现对“小废水”企业有效监管、加强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对符合标准改造或建设的污染处理设施项目,在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资助基础上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区级配套资助。
探索推进“碳路光明”行动。引导企业生产从“达标排放”向绿色低碳转变,鼓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削减碳排放量,积极打造近零碳排放项目,并利用光明区大开发大建设、“工业上楼”契机,在全市率先探索打造“绿岛”工业园区,引导工业园区采用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形式,实施园区增绿补绿,根据园区规模、园区绿化覆盖率、绿化建设投资额等情况实行分档奖励,切实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品质。
“资金+荣誉”带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除了常见的资金支持方式外,率先将精神激励纳入措施,对生态环境治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人员,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增强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
聚焦
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申报
随着《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结合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目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已启动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网上申报平台: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
书面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中心20号环保顾问窗口。
文:王睦广 李裕猛 图:深圳光明 制版:李斌 肖美连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