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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开建 四年内竣工
新规 《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时限 住宅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建、4年内竣工 延期
新规 《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时限 住宅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建、4年内竣工 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