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4月12日晚,杭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接到网民举报,有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发布一则“在法国巴黎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的视频,涉嫌传播网络谣言。经查,为吸粉引流,网民徐某某与同事薛某共同策划、编造“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系列视频脚本,后网购寒假作业本,用手机自拍、制作相关视频,并散播至多个网络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薛某及二人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据最新消息,自媒体博主“Thurman猫一杯”多平台账号已被封禁。
“秦朗丢作业”事件当初有多火,现在涉事人员就有多狼狈。
其实,此事爆出之初,就遭到了不少质疑,但是包括徐某某粉丝在内的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以徐某某作为拥有上千万粉丝的网红的身份,应该不至于置法律风险于不顾,公然造谣。事实证明,所谓利令智昏,流量乃至利益的诱惑,会让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忘乎所以,而这与其是不是大V毫无关系。
如果说,过去一些人造谣传谣,往往基于猎奇心态,现在更多地直奔利益而去,俨然变成公司化运作,也因此形成了产业链。
近日,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大多都和“秦朗丢寒假作业”事件一样,涉案者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如江西男子王某江经营有5家MCN机构,共运营自媒体账号842个,其长期组织公司人员选取热点文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不实文章进行吸粉引流;上海10多名涉案人员长期在网上搜集热点事件视频、图片进行恶意拼接,炮制形成新的“八卦”,创建收费“吃瓜群”进行牟利,致使大量网络谣言和侮辱诽谤信息长期传播……
网络谣言危害甚大,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而回溯此事,“秦朗丢作业”何以频频冲上热搜,哪些力量在推波助澜,也值得思考。
“秦朗丢作业”事件之所以引起大众关注,固然有徐某某的粉丝的“功劳”,可以形成一波流量,但更离不开部分机构媒体的“助兴”和网络平台的“临门一脚”。试想一下,如果不是部分机构媒体紧跟着拿出图文视频等各种手段大肆报道,网络平台没有频频将其送上热搜,这一事件又怎么会有如此之高的热度?
徐某某的那些粉丝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辨别真假,机构媒体乃至大名鼎鼎的网络平台,也没有这种能力吗?退一步论,即使“秦朗丢作业”不是摆拍,是一个真实的事件,是否值得这么多媒体一哄而上?是否值得被更多人关注到,而需要被网络平台推到热搜?
新闻史上有一个名词叫“黄色新闻”。所谓“黄色新闻”,是指一种具有煽动性的、格调不高的新闻类型,通常不具备较大的社会价值,纯粹是对大众趣味的无底线迎合。央视评论此事时提醒,如今,在短视频平台上,一些内容肤浅却有煽动性、博人眼球的“新黄色新闻”有日渐泛滥的趋势。
扭转这种趋势,需要包括徐某某粉丝在内的受众提升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但肩负更重要责任的显然不是他们。互联网时代,各类信息如同汪洋大海。呈现何种内容,倡导什么价值,各大平台要有相应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