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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派药”被查,对民间互助应多呵护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12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陕西汉中两人自行购买退烧药后,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免费送药被查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当地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虽未从事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其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在公众平台免费赠送处方药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风险。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赠药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关村卫生室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和诊疗规范,给当事人超量开具处方药的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南郑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自行购药免费派给有需要的市民,这几天陆陆续续有类似的新闻出现在公众视野,而“被查”的似乎只有陕西汉中一例。当然,打开相关个案通报也可以看到,出面对此事进行调查的汉中市场监管部门也明确表示,直播派药本身并不涉嫌违法,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售卖”才属于违法行为。

  可以看到,有关部门在调查后的判断首先是“不违法”,只是对于将处方药赠送给不特定人群的行为,又认为“虽未造成直接后果,但很危险、不合适”。有关部门披露个案情况,本身着眼的也是大量处方药采买、开具流程中存在的问题,该怎么查就怎么查。但对于已经确认并不违法的免费派药行为,风险提示可以有,“被查”“责令停止”却似乎有些否定性评价的意味,是否妥当?

  免费派药给有需要的人,除了特定主体小范围的邻里互助,这些天看到的各种类似“暖闻”其实还有很多。据新华社报道,山东日照某95后母亲免费送药给很多素不相识的人,“家里的药没了,后来又渐渐多了”,陆续开始收集他人多余的退烧药物,派发给其他有需要的家庭。如果说“不特定主体”,近来针对较为严峻的药品供应不足问题,派药给他人的范围可能都很难控制,日照“暖闻”中,不仅派药对象不确定,后续收集他人药物的情况可能更是无法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等有所保证,也不排除存在对一些处方药民间进行各自调剂的情况。

  就在日前,腾讯公益的互助送药小程序在朋友圈获得“接力式转发”,截至12月24日凌晨,网友已在上面发布超过100万条互助信息,满足海量用药需求。双向主体在达成合意前同样是不特定的状态,而汉中直播派药具体到每一次派发行为,最终拿到药的主体又何尝不是特定的?且通过直播进行的派药,也拥有了可追溯的特质。

  迫切需要明晰执法标准,不能因为一起直播派药的“被查”新闻,让这轮很难得的民间仗义互助顿生疑虑,更不能因为一种似是而非的措辞,让不违法但可能存在风险的助人行为心生踌躇。

  必须明确,只要药品本身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购买渠道明确、可追溯,义务派药不仅不应该被负面评价,而且应当得到褒扬。在特定时间段内出现药品短缺的情况,无论是派药方,还是索药者,不管是监护人,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应当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比如派药时要循例叮嘱注意事项,“一定要到了38.5摄氏度才能吃”,而求助者也应该知道,自己有哪些禁忌症,哪些药能吃哪些不能。

  真发烧了才需要药,真烧了起来、手头没药的才想着四处寻找,能在楼下药房很便利地拿到药品,也就不会深夜跑到马路上去找……虽然民法典对自甘风险行为有非常严格的范围限制,但无论是送药还是索药,对于这种事实上达成合意的民间自救、助人行为,法也不应强人所难,执法同样如此。

  在退烧药品供应依然在一些地方无法完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对于民间的互助救援还是应当多呵护、多提醒,多一些合规性的鼓励和帮助。具体到汉中个案,派药被叫停恐怕并非最妥帖的处理,既然来源明确,且已有执法监管跟进,那部分还未派发完毕的药品,是否可以让它继续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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