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部署各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知》强调,各地要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自疫情发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为保障基本民生,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疫返贫,各级政府堪称全力以赴,拿出了大量真金白银。但对部分特殊群体来说,他们面临的困难仍不能低估。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了较大规模疫情,难免会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不小影响。
通知中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显然,通知中所列出的是当前最困难,也可能是正为眼下生活感到茫然无助的群体。在这个时候,无论是“一次性生活补贴”,还是“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其意义和价值都等于雪中送炭。来自外界的援手,可以让他们渡过难关,更有助于其树立信心。
帮扶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能漏。《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
看来,做好兜底工作,首要者在于,地方政府需要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尽快摸清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现状及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
过去地方政府针对贫困家庭原本都建立了档案,但在疫情冲击之下可能又发生了各种变化,不同家庭境况各异,特别是部分贫困人群不幸感染,虽然康复出院,但在就业等方面或许会遭遇较多困难,这一类群体当下最紧迫的需求是什么,地方政府必须心中有数,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雪中送炭,不能可望而不可即。在常态化防控的背景下,一些困难群众的档案在家乡,但其本人在异地,目前基本生活正遭遇难题,他们能不能在最需要救助的当口如愿领到这份救助金,关系到此次政府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通知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特别提出“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其针对性之强不言而喻。
救助困难群体还要考虑到一种特殊情况。疫情防控期间,有些低收入群体可能不得不在外滞留,其食宿问题如何解决?通知强调,对此要“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落实这一要求,是对各地政府细心和耐心的考验。
救助困难群众,每一分钱都很宝贵。为了确保所有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到达,监管必须从严。两部门强调“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要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自然是应有之义。实现这一目标,在监管之外,怎样在不涉及隐私的情况下提升透明度,应该是工作的又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