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12月28日在京发布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案例涉及面广,包括一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比如网络诽谤女子出轨自诉转公诉案、支持“外嫁女”获同等村民待遇案等。而像“一站式”取证严惩性侵儿童案、发挥社工作用解决探望权纠纷案、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拘留案等,虽然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但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同样有着很高的公共价值。
发布类似案例成为近年全国妇联的一项固定工作,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的进展。这些案件最终尘埃落定,获得公正的司法判决,并且积累了相应的司法经验,这对于中国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也是一种激励。
个案一旦走进公共视野,成为普通民众争相讨论的话题,就意味着被赋予了更大的公共价值。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可能这些案例并不新鲜。只是在社交网络的助力下,事件被放大,对案件的讨论,甚至观念之争都得以充分呈现。而不容忽视的是,类似问题可能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边,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比如产假期间被扣生育津贴获赔案,类似遭遇显然并非个案。申请产假后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申领生育津贴但公司不予支付,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公司这样的做法明显违法,只要拿起法律武器,公司就要付出相应代价。遗憾的是,现实中很多人囿于多种考虑,可能未必会走上依法维权之路,个人在博弈过程中相对弱势,同时面临维权成本问题,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此案的总结中明确提到,“本案中工会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发挥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广大女职工遇到此类案件时,应当积极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这样的提醒非常重要,在专业力量的支持下,相信维权成本会大大降低。
与上述案例相关的法律常识已经得到广泛传播,维权操作也逐渐成熟。相对而言,像网络诽谤女子出轨自诉转公诉案,则属于非常规案例,之所以这么说,主要因为,对女性个人生活无端猜测,甚至在社交网络发布相关谣言,多数受害人面对这样的遭遇,恐怕只会忍气吞声,最多无非通过平台申诉删除相关言论,受害人较真并诉诸司法的很少。究其原因,除了维权意识缺乏,可能也与相应的救济措施缺失有关。
而“诽谤女子出轨”这样一起案件,之所以最终由刑事自诉转公诉,主要由当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而起——涉案人员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人格权,而且“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因此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这样的处理赢得了认同,同时也是一种提醒——针对个人的造谣行为,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法律风险可谓不小。而检察机关的此番作为或许是一种新的探索,回答了要不要介入、如何介入这类侵权案的问题,值得鼓励。
十大案例中还有不少司法探索值得注意,比如受害人因家暴而起诉离婚,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再如受害儿童司法保护,“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用符合其认知水平的用语,配合同步录音录像进行询问,开辟医疗绿色通道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固定证据,成功取证。”考虑到类似案例并非孤例,这些无疑都是可复制的司法经验。
十大案例反映了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典型问题,一方面起到警示作用,抑制类似的侵权行为再次发生;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普法,借助这些案例提醒人们,那些在过去可能很常见的行为已经不合时宜甚至涉嫌违法。而这种共识一旦形成,对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信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