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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家暴”隐患,谁管钱夫妻应协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1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麦嘈

  街谈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一则关于“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也是家暴”的消息冲上热搜第一。央视网评论表示: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丈夫限制妻子花销的手段,如果采用殴打、残害等物理暴力手段,或对妻子进行频繁谩骂、侮辱等精神暴力手段无疑构成家暴;妻子在家庭财产可承受的范围内,具有合理花销目的的基础上花钱,如果丈夫严格限制妻子花钱,长此以往,无疑会对妻子的精神状态、心理状态造成巨大的压力,也可能构成家暴。

  这条评论在网友中引起热议。2016年,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生效,其中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明确提到,“法不入家门”已经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由于社会上对于“家暴”定义的理解较为模糊,一般人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暴现象有较高认知度,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认知则相对不足。

  比如,每月只给老婆/老公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庭暴力?过去反家暴法未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暴表现形式,但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则涉嫌构成家暴。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的定义中,是否构成家暴,关键在于存不存在“强力压制”或“控制”。通常来讲,家暴很少孤立发生,通常会不断升级,愈演愈烈,造成严重后果。

  从以上定义出发,有利于澄清部分网友对于“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也是家暴”的质疑。比如,“我每个月工资都上交给老婆,我是否受到了家暴”,“说男的限制女的,女的还限制男的呢”等说法。第一,上不上交工资不是关键,关键是你是否受到了控制和虐待,不上交是否构成身心压力和伤害。假如家里的钱交给谁,是夫妇俩协商、妥协的结果,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则不能算家暴。第二,经济控制的受害者不分男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严格限制老公花钱”若造成身心伤害,男苦主别死爱面子、不好意思,你也可以报警求助。

  说到这里我要插一句,那些三句不离“家里领导”,口口声声“钱都在我老婆那儿”的男同胞,别以为这件事上,女人占了大便宜——管钱可不是什么好事,银行理财还收佣金呢。再说了,正常情况,女人花钱,还不是为了家里?反而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女性在经济上有如此大的不安全感?还不是跟女性整体的社会和经济弱势有关。本来平均薪酬就比男性低,再加上什么家庭主妇全职太太,家庭劳动不被社会承认,不计薪酬没有劳动保险,一旦老公出轨,弄不好人财两空。在家里要拽紧钱袋子,这是无数“教训”之下,女人们代代相传的保命“锦囊”。

  家庭内部谁来管钱、如何管钱,夫妻双方应该协商,都要有话事权。这背后是尊重彼此独立(包括择业独立、经济独立)和平等(地位平等、家务分担、子女照顾平等)的现代性别平等价值。唯有珍视这一价值,越来越多的人才不至于对婚姻心存畏难情绪,享受伴侣关系带来的好处。 □麦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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