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6月12日,广州南沙警方通报,此前曾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南沙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张某、鲁某夫妇,因未如实申报中高风险行踪“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而被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
在此之前,与此密集感染家庭相关的网络传言“倾城之恋2021”被深圳警方证伪和查处,居住在宝安区的嫌疑人李某某,对其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一码归一码,该澄清的谣言要澄清。从南沙警方的通报可以看到,对个案事实的查证需要尤其谨慎,特别是在涉及疫情防控、公众关注度高的关键阶段,对个案事实和证据的尊重更是依法防控的应有之义。
在此之前,南沙出现多名感染病例,与事后被证实为谣传的各种花絮同步,社交平台亦不乏对南沙确诊患者是否存在瞒报的疑问。而作为一线执法调查机关,无论是证实还是证伪,都应当秉持足够的专业和严谨,全面地收集证据,并依据到案证据再进行法律判断。既不能盲从于网络情绪和传言,也不能证据收集尚在进行就先入为主。
权威的法律认定,就是要允许查证过程中存在认识变化,也要从始至终抱持对证据的忠实。即便是对此番已被“初步调查”认定并立案侦查的嫌疑人,执法、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也都要具备基本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后续的调查同样需要秉持专业态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对南沙个案当事人是否违法甚至犯罪的认定,都需要在已经启动的法律程序中,经过一系列制度化的严格审视。
这是制度应有的理性,也是法治社会该有的状态。
瞒报令人不齿,因其对正在进行中的战疫贻害无穷,应当对得到确证的瞒报行为,果断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是法律所应当明确的态度,既对普通社会公众的日常行为给出指引,也是依法防控的必然要求。
就在南沙通报的同时,广州荔湾警方亦通报一则深夜翻越隔离围栏、逃脱疫情封控区域的案例,脱逃人员及其帮助者都因此受到治安处罚。
疫情防控局势依然胶着,但随着特定区域隔离政策实施时间的拉长,“耐不住寂寞”的情况也在出现,违反明示的防疫规则,外出钓鱼休闲的有之,公然脱逃的亦有之,不能不说这都是非常不智的个人妄为,不仅忽视自身安全,更是对社会防疫规则的藐视和挑衅,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
瞒报和脱逃,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典型的挑战社会防疫规则的行为,都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且都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应当得到法律及时且严肃的否定性评价。
与新冠疫情的正面相遇,是一种猝不及防,更是一种迫不得已。社会及法律的态度也可以说一以贯之,只要不存在像故意隐瞒行程、公然不配合防疫规则的情况,就都不会也不该被敌视和排斥,更不会被处罚。
但不论是瞒报,还是公然脱离隔离管控,都在顶风触碰红线,如此的故意为之注定不能被法律所容,也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是对依法防控、违法必究原则的贯彻,更是对社会普遍公共安全的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