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12月21日晚,琼瑶、高群书、束焕、王小平、赵冬苓等111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称,近来,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公开信称,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公开信的打击对象显而易见,就是近半年来活跃在表演类综艺的两名节目导师:郭敬明和于正。鉴于近两年二人借由各平台曝光所展现的“真性情”逐渐“漂白”,有必要对本次编剧圈公开抵制两人的根本原因做出提示。
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认为“两本书相似或雷同之处很多,难以用‘巧合’来解释”,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各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电视剧《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于正需向琼瑶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2018年,北京三中院强制执行琼瑶与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根据本案执行依据的要求,于正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自2018年1月至4月,于正始终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经法院审理认定的抄袭,两人却均不道歉,营造出一种法定事实是一回事但实际情况又是另一回事的舆论气氛。照理说,这种死不认账的把戏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还是道义上知错不改的歧途,理应招致社会的反感。但现在看来,这一伎俩却好像很成功,“只要我不道歉,我就没抄袭”“其他人也有抄袭,为什么只盯着他们俩”“虽然他抄袭了,但他的剧是真火”……诸如此类的态度在这封联名公开信发表后可以从各种网络留言中看到。
这一奇葩的现状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那几档综艺节目。制作方以节目的开放性和多元性为名,邀请有抄袭经历的节目导师,国内外那么多导演和编剧,难道不请这两个人,节目就没有多元性了?说到底,还是看重他们身上自带的争议流量,能为节目带来话题度,通过热搜吸引更多公共流量。以今年的某档表演类节目为例,节目开播后,每一期的热点话题都不是演员本身,而是郭敬明和其他嘉宾的交锋。当下的现状,正是各方对灰色流量追求下的一场合谋。
各行各业都有绝对不应该突破的底线和规则,对于编剧行业最重要的底线是什么?无疑是创意。创意的独一无二性决定了它的价值,区分了专业和业余。创意的认定和权益主张非常复杂,而抄袭、洗稿的成本如此之低,可以说,抄袭偷走的是这个行业的灵魂,无疑是应该被行业唾弃的。对于抄袭现象,除了受害者依法主张权益,从行业角度,对于拒不认错、毫无悔意的抄袭者,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热烈追捧。
希望这次行业自发的自净行动能够推动当下影视行业唯流量至上的现状发生转变,做到真正尊重原创、尊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