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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认可落户积分,广州引才再放大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14日        版次:GA02    作者:综合

  短评

8月13日,广州举行第165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程应游表示,为吸引更多人才来穗发展创业,《草案》完善了外地人才积分入户政策,即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的人才入户积分,在广州可获累计认可。同时,《草案》如获通过,广州将是国内第一个实现跨地区落户积分互认的城市。

“城市间的竞争核心是人才竞争”,随着这一理念逐渐成为城市发展动力的共识,产生了围绕共识而制定的人才引进方案。不过,这一次广州的人才引进方案与此前城市间大规模的“抢人”有所不同。

第一,《草案》的意义不同,提出了“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今年4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后,广州率先将意见要求与人才引进相结合,探索重点城市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第二,《草案》的内涵不同,一个“抢”字形象地展现了上一阶段人才引进的特点——强调竞争,具有时间上的迫切感;而这次的《草案》传递出了一种从容,并不是强求人才一定立刻来广州,而是为外地人才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这种方案通过落户积分互认的方式实现,为人才展现了“留守”或“回家”之外的第三条路径。同时,从今年5月宁波和舟山推动户籍同城化完全放开互认的实践来看,广州的户籍同城化有所不同,考虑到户籍积分互认后,人口向重点城市集聚,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造成的压力,广州有侧重地考虑了户籍同城化的方向,在互认主体上限定为“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此次推动跨地区落户积分互认,目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从广州市司法局对《草案》的解读中可以看到,“跨地区落户积分互认”与“简化办理涉企事项程序”“优化创新金融服务”等归在同类,意在“深化改革,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这番归纳颇有讲究,将人才引进看做是“服务企业”的一部分,而不是抢人大战的战绩比拼。

将人才视为企业“生命周期”的一部分,这无疑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化思考——从传统的观点来看,改善营商环境就是让企业在程序上少盖些章、少跑些腿,当然这些很重要,但更进一步的思考是,企业如何才能更有活力,更具备发展后劲?这些依靠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精简程序,而需要从企业需要的人才着手,只有企业能在本地招到优秀的员工,才能更好地立足本地,辐射区域。从这个角度上说,通过户籍准入年限互认的方式吸引人才,的确属于企业全生命周期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当然,“跨区纳才”尚处于“草案”过程中,怎样具体实现跨地区落户的积分互认也有待更详细的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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