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6月2日,“黄金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称爱奇艺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原告无效,被告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并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 1500元。
“你愿意为了追剧多看几集额外再花50元吗?”围绕超前点播,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态度。有网友抨击视频平台“吃相难看”,此举侵犯了VIP的会员权益,但也有网友淡定地表示,“平台并不是强制性消费,用户如果想耐心追剧,完全不用多花这50元”。更有专业人士分析称,面对热剧,花钱可以提前看是一种不错的商业模式。
超前点播行得通吗?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当然得请教法律。现在,司法机关判决爱奇艺败诉,似乎在验证平台“吃相难看”的判断,也让抨击超前点播模式的人们为之兴奋。
然而细看法院的判决就会发现,法院只是认定爱奇艺未经已购买会员服务用户的同意,单方面变更条款,要求会员接受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会员已有权益,所以判决其败诉。至于超前点播这种模式,法院在判决中并未否定。
按照这一纸判决,以后爱奇艺只要在会员服务中充分尊重会员知情权,在用户协议中清楚注明“超前点播”服务的条款,新加入的用户签了这个协议,接受这种模式就不再有任何问题。
明白了这一点,再来看爱奇艺对判决的回应就不意外了。爱奇艺称:“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庭并没有否定我们的探索和尝试,肯定‘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虽然这一回应可能会让不满“超前点播”的网友愤怒,但平心而论,爱奇艺陈述的是一个事实。
司法机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判决?首先当然是基于法律,其次应该也是对各方利益综合权衡的结果。用户的权益必须尊重,同时法律对于企业的具体产品设计和定价策略也不宜干预过细。而常识也告诉人们,任何一个行业完全没有赢利模式也注定难以为继,并且最终会影响到用户权益的实现,因为平台一旦无利可图,就很难有提供好内容的动力和能力。
经此判决,超前点播以后极有可能长期存在,支持与反对的意见也许还会激烈交锋。这一点并不奇怪,消费者的需求各不相同,即使是平台最早推出的会员制不也曾引发争议?
正因为消费者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类似超前点播这样的产品和服务才会被开发出来。尽管存在争议,从视频平台推出的超前点播一边被吐槽一边收获巨大利益的结果来看,在庞大的市场中,不满足于现有的会员服务,愿意为增值服务支付更多费用的消费者其实大有人在。不能说这样的消费者不够理性,就像不能说连会员也不愿意购买的消费者不够理性一样。
愿意为增值服务支付更多费用的消费者大有人在,这肯定是中国内容付费产业发展的利好消息。不过,平台在为这种消费者竭诚服务的同时,还需要顾及普通付费用户的体验,因为这是平台的“基本盘”。
可以不妨把超前点播作为一个赢利点,但是也要对普通付费用户的利益做增量,通过供给更多好产品等方式提升他们的获得感。也许这才是真正双赢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