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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再现“大头娃娃”,悲剧何以重演?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4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近日,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据湖南经视报道,郴州市永兴县多名家长发现自家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所谓“特医奶粉”。目前,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已成立专班进行调查。

事件发酵后,舆论以三鹿奶粉事件与之对比,需要指出的是,三鹿奶粉事件是不法分子在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而这一次则是完全不符合特医奶粉标准的固体饮料被作为特医奶粉售卖给了家长。由于这些家长的孩子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因此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特医奶粉)给孩子食用,以解决婴儿对乳蛋白过敏的问题。然而当家长们到涉事母婴店购买奶粉时,导购员却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蛋白固体饮料以特医奶粉名义出售。虽然此次郴州“大头娃娃”事件与三鹿奶粉事件不同,但性质同样极为恶劣,对婴幼儿的成长产生了极其严重且不可逆的后果。

有家长在接受采访时称,她当时对饮料包装上的“固体饮料”字样产生了疑问,但导购员却说“过敏宝宝都是吃这一个”“这个(固体饮料)就是牛奶的另一个简称”。而当湖南经视记者陪同家长前往涉事母婴店对店长进行询问时,店长承认确有失误;对于为什么将固体饮料当做特医奶粉推荐给家长,店长在向家长道歉后表示:“我们都是靠奶粉吃饭的,肯定都是跟销售走。”

做生意跟着销售走,这绝不是将固体饮料作为婴儿奶粉推销给家长的理由。知道自己是靠奶粉吃饭的,就更应该懂得每一罐卖出的奶粉最终的食用者都是婴幼儿,就更需要以严谨和责任面对有特殊需求的家长。为了眼前的利益,跟着销售走,而非跟着良心走,虚假宣传将饮料卖给家长进而致使孩子患病堪称无良,仅仅一句道歉显然不够。对于部分家长而言,他们固然要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育儿知识和辨别商品的能力,但虚假宣传和恶意诱导的无良商家无疑才是本次“大头娃娃”事件的罪魁祸首。

以固体饮料当成配方粉销售给婴幼儿作为食品,近来媒体多有报道。2019年7月,《人民日报》报道了湖南他普亚公司所销售的雅乐迪配方粉的问题:产品类别明明是固体饮料,却又宣称为配方粉。没有生产资质,产品却销往多地。2019年12月澎湃新闻报道称,在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孩子被检测出牛奶高度过敏后,医生给孩子开了处方,其中包括“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而这款“配方粉”同样是一种固体饮料,完全无法达到婴幼儿奶粉食用标准。事后,该医院相关人员仅受到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内部处理。

这些固体饮料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究竟还有哪些“跟着销售走”的产品被包装成了攸关婴幼儿身体健康的特殊产品?三鹿奶粉事件殷鉴未远,关于婴幼儿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否有被严格执行?

在2019年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总理的意见,得到落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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