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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安2集体6个人获“国字号”荣誉

获奖数创历史纪录,其中三乡分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6月30日        版次:TK247    作者:吕婧 莫国炎

  近日,中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中山公安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

  今年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山市公安局共有2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表彰,这是中山公安历史上获得“国字号”荣誉最多的一年。此外,在今年“五一”前夕,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青年民警朱弘毅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近日,中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中山公安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

“国字号”荣誉获奖数创历史纪录

  

  据介绍,五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是对近年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进行的最高褒奖。此次中山市公安机关有2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表彰,这是中山公安历史上获得“国字号”荣誉最多的一年。

  其中,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石岐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周绿焉获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韩晓刚、李延忠、南区分局渡头派出所所长张继霆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东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吴永光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此外,在今年“五一”前夕,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青年民警朱弘毅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8个英雄模范立功集体是中山市公安战线上的杰出代表,他们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凤葵表示,他们是全市公安民警辅警不怕牺牲、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忠诚履职,全力以赴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真实写照。

以更高标准建功新时代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王建国表示,受表彰代表要清醒看待成绩,站在新的起点,必须瞄准更高目标,以更加严格要求、更高规格标准,积极投身公安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睁大眼睛”的警惕性,带着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王建国强调,要凝聚奋进力量,培育新典型,积极选树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四大警务战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出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中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向上向好。

  王建国表示,今年以来,中山全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和中山市委市政府部署,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安保等任务,打赢8场疫情防控战,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战胜一个又一个挑战,在香山大地上阐释了公安机关立党为公、一心为民,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下半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这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大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中山公安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公安机关会紧跟部署,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山公安受表彰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名单

全国优秀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周绿焉(女)

石岐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韩晓刚 火炬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李延忠 火炬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张继霆 南区分局渡头派出所所长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吴永光 东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朱弘毅

刑警支队四大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

  ●数字

  自2017年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召开以来,中山市公安系统共有13个集体、11名个人获得“国字号”荣誉,荣立集体一等功1个、二等功48个、三等功201个、嘉奖289个,荣立个人一等功6名、个人二等功117名、个人三等功967名、个人嘉奖2876名。

文/吕婧 莫国炎

制版:汪建华 周全 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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