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县紫云村,山头植被覆盖率高,郁郁葱葱。
改革篇
在回忆32年前全村连夜商量如何分山到户的情景时,65岁的洪田村老支书邓文山依然清楚地记得当年的细节。跟山林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他皮肤黝黑,虽然年过花甲但身型削瘦精神矍铄,讲起话来略带福建口音又声音洪亮。在五分钟之内,他就用“要不要分”、“分给谁”、“怎么分”三个问题,把整件事经过和背景说得清清楚楚,说到高兴处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
能够三言两语地把这件载入中国农村改革历史进程、和安徽小岗村分田到户齐名的林改说透其实很不容易。邓文山能做到这点,除了是亲历者之外,部分也因为他以全国林改先进人物的身份无数次对外讲述这段故事,说多了最后烂熟于胸。
始于小岗村的土地改革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9亿农民的吃饭问题,然而对于“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光解放18亿亩耕地还远远不够,全国43亿亩的林地改革同样是重头戏,更不用说全国2100多个县市有1500多个在山区、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有496个分布在山区的大背景。
“温饱靠耕地,致富靠林地”是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脱贫攻坚,林改都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必答题,而首次破题的回答就来自于三明市下辖的永安市洪田村——一个闽西深处被武夷山脉包围的地方。
第一次林改
创新成立林业股份合作社
洪田村并不大,人口不足千人,站在村头的永安林改纪念馆往后望去,一条水泥路从村头延伸至村尾,几栋村民新盖的房子错落在群山环抱之中,举目望去尽是山——全村占地23218亩,其中林地就达18908亩,森林覆盖率达84.1%。靠山吃山,连绵的山林向来是洪田人的饭碗。
在人民公社时代,这片山林全部归洪田村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指人民公社第一规模大,第二公有化程度高)的制度下,砍下木材的收益也悉归村集体所有,平均主义大锅饭里林农对种树积极性不高,光砍不种、种而不管,曾经郁郁葱葱的山林木材积蓄量也日渐下降。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浪潮第一次来到这里。当时安徽凤阳小岗村“分田到户”的土地改革已经逐渐席卷全国,而把农业“分田到户”的做法复制到林业也成为自然而然的选择。
1984年全国正式启动了以“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改革,一些试点地区在村集体林场中划出一小片(通常为集体林场面积的15%)当自留山搞试点,仿照农业“分田到户”的办法允许村民在自留山上承包经营。
不过,林业和农业之间的显著差别使得林改更为复杂:田有田埂,每块田的边界在哪里很容易分清,而且肥田瘦田容易判定,这为公平的分田奠定了先天条件;而山却连绵成片没有明显的天然边界,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的山林要划分成一块块界限清晰的山头非常不容易,需要复杂的勘察评估做配套;更重要的是,林业水土涵养的生态功能远大于农业,一片山头分给林农,什么时候砍树、怎么坎、砍完了种什么都要受到林业部门的严格管制,林农并不能完全以经济效益为先自由经营,这一点跟农业很不一样。
这些差别注定了林改试点搞简单的“分山到户”风险更大。在1984年林业“三定”改革,一些参与试点的地方把集体山林分下去之后,很快出现了承包的林农一夜之间把自留山上的树林全部砍光、一些村庄之间因为分山不均引起纠纷等副作用,不得已之下,三年之后这场改革不得不踩了刹车。
在那个年代,深知简单“分山到户”行不通的洪田村村委并没有急着走出这一步,而是采取了迂回变通的办法,不分资产而分股权,在全国率先搞起了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
“1984年我们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办法,开展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了林业股份合作社,山头和山林依然是村集体的,这个不能分,但是股份和红利是每个村民的,可以分到人头。”当时已经是村支书的邓文山回忆说,洪田村成立林业股份合作社之后,当年就把砍伐木材的经营收入在扣除了税费和村提留之后的剩余部分在村民之间进行了首次分红,多的能拿到100多元,少的也有60元左右。
看到过去落到村集体口袋里的种树收益慢慢转变到自己手里,村民很快就被调动起了看山造林的积极性,洪田村的这一做法很快也在全市推广开来,当时三明全市共成立了1347个村林业股东会,占行政村总数的83.4%,各村林业股东会的经营面积达1982万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84.1%。
这次三明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来被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印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实践》列为典型之一,1988年4月国务院还将三明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不过,回头过来看,当时洪田村的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只是部分调动了村民生产积极性,由于那个年代全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还未成型,产权和经营权不清等遗留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因此,这一轮的洪田村和三明市的林改只能算是初试啼声,要真正以改革者的身份站在历史舞台的中央,还需要等时机更加成熟。
第二次林改
全国率先试点“分山到户”
1992年,一曲春天的故事吹绿了大江南北,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为共识,林业改革最为关键的产权和经营权界定问题也有了解决的可能。
在上一轮林业改革中,三明市各个乡村虽然有了林业股份合作社,但本质上各个村的山林依然是在村集体手里。在村民不能充分参与村集体决策的情况下,如何处置基本上由村官说了算,村民虽然能够每年享受分红,但是却是排在收益分配链条上的最末尾:一片山林砍下来卖的钱,首先要先通过统购统销和各种税费交给县政府,其次再以各种提留交给村集体,雁过拔毛之后才能分到自己头上。当时福建山区农村处处流传着各种民谣,“砍一根毛竹得一双筷子,卖一方木头得一条凳子”、“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山是集体的,树是干部的”。
由于产权和经营权界定不清,村集体林业还是吃大锅饭的状态,村民对于村集体的山林毫不关心,而当时市场经济热火朝天的背景又使得木材价格上涨,这两个特质组合在一起就催生了一种现象:盗砍盗伐在各村屡禁不止,洪田村也不例外。
邓文山还清晰地记得,上世纪90年代村民盗砍盗伐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在“想致富偷砍树、一夜变成万元户”的诱惑下,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后来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各路口设放风人员,揣着传呼机,发现有情况打“444”,没有情况就打“666”。
村干部不得不满山巡查抓盗伐的村民,几圈下来常常满身刮痕疲惫不堪,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可是对方全家老幼齐出动,守在村干部家里又哭又闹,说是顶梁柱抓走了日子没法过了,每当听说森林公安来了,村里的男人马上就往山里跑。
由于盗砍盗伐的太多,当时洪田村村主任赖兰亭痛心疾首地警告说,“再不想办法,村里的林子真的就要被砍光了!”
已经被形势逼得无路可退,改革就成了唯一的选项。
从1998年5月开始,邓文山和赖兰亭带着全体村民先后召开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商讨出路。事关切身利益,大家对要不要改、如何改各抒己见,大部分人都赞成分山,但也有部分曾参与盗砍盗伐的村民担心财路被断而反对,两派争执不下。
邓文山还记得,1998年9月28日晚的那次村委会上大家依然争执不下,他最后忍不住丢下一句狠话:“今晚不讨论出个名堂,谁也别回家!”最终大家想出一个用民主投票的办法来解决分歧:在场的每个人发一张纸,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八成以上同意,分歧解决。
决定分山之后,村委又请县林业局的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一起对全村山林资产进行了一轮大摸底,花了两个多月才最终确定可以发包的山林面积是9109亩,林木蓄积量2.1万立方米,这些家底再按当时全村在册的合法人口为基数进行“抓阄”均分,每人分得山地6.2亩、木材蓄积量16立方米。
从此之后,洪田村集体所有的每一个山头、每棵树都有一个村民负责经营管理,山头的产权归村集体,但是山头的经营权、山头上附着的林木所有权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归为村民所有。有主之后全村再也没有出现过盗砍盗伐的情况,连之前常见的因为村民不小心丢烟头引发的山火都彻底消失了,懂得山林要长熟后才能让自身收益最大的村民,也没有出现一夜之间砍光山头的情况。
权利边界确定清楚之后,给村民带来的实惠是实实在在的。
在1998年分山之后,洪田村里的贫困户钟昌信分到了40多亩山林,5年之后这批山林得到林业部门的砍伐许可后,他把其中一片杉树林砍了卖木材拿到两万多元,“一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多钱,当时都不敢去拿,还是让别人帮我放到银行里去了。”拿到这笔钱,钟昌信给家里添置了摩托车和拖拉机,逐渐开始用心经营自家的山头和田地,慢慢又盖起了两层小楼,彻底走出了贫困。
就这样,产权和经营权被分得清清楚楚,洪田村第二次林改顺利解决了权利界定的问题,完成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中国农村改革操盘手之一的杜润生赞誉为我国林改的“小岗村”。
第三次林改
率先成立全市林业要素交易市场
由于改革的成效显著,洪田村私下搞的分山到户不仅没有被三明市叫停,反而当作正面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从1999-2001年起,三明市开展以“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林业生产责任制。
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亲自擘画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要指示,从2003年开始福建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永安作为全国林业改革示范区,借此机会逐步将来自民间的改革做法进行规整和完善。2004年5月,永安市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完成明晰产权和林权证发放的林区县市,分山到户的农民陆续拿到了绿色的产权证。
至此,这场洪田村村民自发的民间改革彻底获得了上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分山到户解决了集体产权不清的弊病,但是全面推开之后又逐渐带来了新的问题:一座座山头被零散分给不同的农户和不同组,非常不利于林业规模化经营,林业是天然需要规模化经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收入的产业,而实现规模化就必须允许林权自由组合,这又需要一个配套的林权流通交易市场。
一个新的改革难题就此被摆在眼前,而这次洪田村再次敢为人先。
2003年完成林改后,洪田村里有一片山场计划转让,村主任赖兰亭想了一个办法,他让大家去联系那些做木材买卖的人,并在集市上放风、贴广告,大张旗鼓地散布山场排名的消息。到了公开招投标那天,来的人特别多,结果卖出了均价每亩1160元的好价钱,而此前洪田村另一个村民小组转让一片面积和林相与赖兰亭那片相仿的山场,由于只是双方协商转让,均价只有每亩400元。
拍卖市场越大、越有可能卖出高价,永安市很快受此启发成立了一个林业要素交易市场:全市的集体林权登记、拍卖信息发布、森林资产评估等所有市场需要的中介服务功能都放了进去,而这个全市统一的林业市场又成为全国首创。
有了市场之后,后续的一系列改革创新行为就在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逐步展开:有善于经营的林业大户可以通过收购其他村民的林场而做大规模;规模大了之后需要银行融资又催生了林业金融的新模式——2004年初,在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洪田村首批5户林业经营大户获得市农村信用社提供的80万元抵押贷款。
过去林农经营一片山林的回报期很长,一棵树种下去要等二三十年成材之后才能砍伐变现,而有了这个中介市场之后,不用砍树就可以凭林权证从银行贷款,绿色的林权证就变成了银行的存折,林农们对此打趣说:“以前二三十年才开一次门的绿色银行,现在天天都可以开门了!”
不仅林农可以凭林权证向银行贷款,村集体也可以。2002年福建开始试点创建生态省,三明市也跟着开始了创建生态市,一些在高速公路和湖泊周边的重点生态区的山林,原先被分给村民时是允许成材之后砍伐的,但是现在因为加强生态保护不再允许砍伐,而这需要国家通过村集体给林农提供一定的损失补偿。在一次性支付赎买时,村集体可以凭国家每年支付的补偿金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贷款,用贷款向林农支付赎买金,这就是永安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的试点。这一做法一经推出就广受好评,2016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新型城镇化18条典型经验之一,2018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推广。
第四次林改
推行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由此三明林改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不同地方根据自身的先天资源禀赋,纷纷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而把林业改革和其它产业结合在一起,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成了新的改革目标。
洪田村所在的永安市自古以来就盛产毛竹,农民人均拥有竹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围绕小小的毛竹打造“竹林经济”就成为永安的一大特色。
永安市林业局局长郑凌峰介绍说,最近几年这里陆续成立了国家竹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培育和引入了一大批竹产业生产加工企业和生物医药企业,借助市场化机制成立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连续19年举办竹业博览会、向海外打响了永安竹产品的品牌影响。
如今,小小的毛竹在永安人手里被玩出了千变万化,目前已经开发出车厢底板、竹家具、竹重组材等新型产品。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竹加工企业179家,竹加工产品400多个,实现竹业总产值85.5亿元,当地竹农人均竹业收入达7720元,已经成为乡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普通人可能不知道,永安的毛竹如今已经被广泛运用在全世界集装箱货运的底板上,现在永安三明已经是全球工程竹最大的来源地,永安三明毛竹细分领域里的隐形世界冠军”,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执行秘书长刘秀告诉南都记者。
林业的玩法还有很多,三明市下辖的泰宁县则结合自身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搞起了“全域森林康养”产业。泰宁县的“耕读李家”森林康养基地就是其中之一,在保留了原有的村落式分布和丹霞地貌的前提下,在长7.5公里、方圆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将生态、文旅、康养等业态互相融合,既有以企业高管为主要对象、以静心禅修为主题的静心书院,又有种养名贵食药材铁皮石斛的培育基地,还有星空民宿、读隅民宿、骑行步道等乡村休闲景点。
在森林康养基地的建设过程中,通过“资源变资产、民房变民宿、村民变股民”等方式,项目所在地泰宁县际溪村就让村财和村民致富增收,仅旅游这一项,际溪村村民年人均收入可增加5000余元,村集体年均收入也从原来不到5万元发展到现在的24万余元。
以国民美食沙县小吃出名的沙县,则在这场深化林业改革的竞赛中率先试点了林票:去年11月份,沙县夏茂镇梨树村拿出村里一个山头和县里的官庄国有林场进行项目合作经营,合作期为一轮山林的间伐期。山头来自村集体和村民,而树苗和种植技术、培育成本则由国有林场负责,项目股权则在三方之间进行拆分,其中由村民应得的部分可以获得相应的林票,即标准化的合作项目原始股权凭证。
凭着手里的林票,村民可以享受每年的分红收益,也可以直接拿去县里的林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林票的出现,不仅让村民原本要等到二三十年砍伐后才能一次性兑现的造林收益变得可以每年兑现,更重要的是可以将自己手里原本经营不善的山头引入国有林场的专业管理技术,提高造林之后的成材率,让村民手里的“绿色银行”再增值。
未来的三明林改,将紧紧围绕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途径,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和林业产业发展机制,让广大林农守护“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告诉南都记者。
1998年洪田村关键一推之后,改革创新的雪球就这样越滚越大,再也停不下来。
“当年小岗村村村民是冒着坐牢的风险才把田分下去,你带着大家分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风险,怕不怕出事?”在采访的最后,面对南都记者抛出的这个问题,洪田村老支书邓文山笑着说,“怕也没用,都是被逼出来的”。
声音
“未来的三明林改,将紧紧围绕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途径,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和林业产业发展机制,让广大林农守护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
——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
采写:南都记者 魏凯 发自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