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情侣路,十分优美。 南都记者 吴进 摄
经济特区成立40年,珠海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奋勇前行,发展日新月异,从一个落后的边陲小镇成长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61亿余元增加到2020年的3435.89亿元,40年间翻了1315倍。
40年上下求索、40年披荆斩棘、40年砥砺奋进,摸着石头过河的珠海特区勇担改革“拓荒牛”的历史使命,用“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第一,缔造了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但特区发展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我们尝试从特区扩容、城市定位、人才、改革创新四个角度梳理这段峥嵘岁月,讲述“弄潮儿”珠海的故事。
1980年设珠海经济特区
特区成立之前,珠海只是一个以农渔业为主的边陲小镇,经济一穷二白,人口十余万,工农业总产值8023万元,财政收入639万元。珠海的所在地香洲,仅一条商业街,与毗邻的澳门发展差距悬殊,因此反偷渡成了上世纪70年代珠海的主要工作。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唤醒”珠海的是改革开放的春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激励下,广东省委作出《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翌年3月5日,国务院国发(1979)第63号文,同意将珠海县改设珠海市,以珠海县行政区域为珠海市行政区域,市革命委员会设在香洲。国务院并决定将珠海改为省辖市。明文指示:“要把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商品生产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和新型的边防城市。”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设置经济特区。这块地处珠三角洲、南海之滨的土地由此被推上时代的潮头,珠海特区由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特区成立之初,范围仅限于珠海拱北、吉大一小块狭长区域,面积约6.81平方公里,还被划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部分,东、中部不相连接。地形狭窄,有的是沙滩、淤泥滩、低洼地,开发难度大,资源整合难度大。“只有一盏交通灯、一条路、一个警察”是早年珠海特区的真实写照。
主政珠海长达16年的原市委书记梁广大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自己1983年9月到珠海工作时,除了拱北、吉大有一些旅游项目和零星工业,珠海的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和唐家都是农田。老百姓要生活,要从山上砍树烧柴煮饭,山头都砍秃了。珠海的西部地区,从磨刀门到坭湾门、三灶湾、鸡啼门一直到崖门,涨潮后都是白茫茫的海水。斗门看似陆地,其实四周都被水包围,与珠海市区、中山、江门没有陆路交通,只能依靠摆渡过水,从香洲到斗门、三灶、高栏岛没两三天回不来。
与东岸深圳特区的红红火火相比,基础设施条件落后、远离香港辐射的珠海特区一开始走得有些磕磕绊绊。一个案例是,珠海与深圳几乎同时提出发展港口,但同样一个集装箱,从珠海运到香港需要3000多元,而从深圳到香港只要300多元。结果是,投资商和企业都跑到了深圳。
梁广大介绍,珠海办特区头几年无经验,财政十分困难,早期曾成立两个捡破烂的公司,员工70多人,每天去澳门收捡垃圾,回来后分类清洗消毒后售卖,每年上缴财政70万元,以补贴财政不足。
基础设施迅速推进
要办好特区,需要建设大批基础设施,快速补上交通和公共设施的短板,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成了当时摆在珠海决策者面前的难题。公开报道显示,珠海一方面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贷款融资,另一方面于1986年突破性地实行土地统征,把农村的土地资源保护起来,以高于国家标准征地,同时留10%-15%的土地给农民办工业、第三产业,并且免交城市配套费。政府掌握土地后,通过七通一平,把毛地变宝地,把低值土地升值后才转让,从根本上解决了珠海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有了资金,珠海各项基础设施得以迅速推进,珠海大道、高栏港深港建设、珠海大桥、珠海机场等当时兴建的大批基础设施,时至今日仍在珠海特区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珠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由此走上快车道。
40年过去,珠海特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昔日贫瘠的滩涂上建成了一座绿色、宜居、现代的海滨都市。珠海特区范围也经历多次扩容:198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再次扩大至121平方公里。
2009年中央决定将横琴岛全部划入经济特区,2010年10月1日珠海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
关键词
特区扩容 从6.81平方公里扩展至全市范围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国发(1979)第63号文,同意将珠海县改设珠海市,以珠海县行政区域为珠海市行政区域,市革命委员会设在香洲。国务院并决定将珠海改为省辖市。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设置经济特区。
珠海特区范围经历多次扩容:198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15.16平方公里;1988年再次扩大至121平方公里。2009年中央决定将横琴岛全部划入经济特区。2010年10月1日珠海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