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案例
今年1月下旬以来,全国进入疫情防控时间,随着各地疫情逐步控制,今年的“3·15”添了一些特殊的意义,防疫物品的生产、销售符合规范么?有没有企业、个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南都记者梳理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通报的多起典型案件,盘点市场监管部门在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方面开展的工作。
查处2起销售“三无”口罩案
受理涉疫情相关案件176宗
南都记者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疫情期间,该局开展了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并派有专员24小时值守珠海市各大口罩生产企业,从生产源头抓起,加强口罩等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管。
查办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涉及的销售商品包括猪肉、大白菜、口罩、保健品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用品,避免消费者落“坑”。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截至目前,珠海市已有5家企业取得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资质,制定口罩企业标准15个,口罩日产量30多万只,这些企业已向珠海市提供口罩300多万只。
此外,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幸福路查处2起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查获涉案口罩4400余个。1月23日-3月9日,该局共受理涉疫情相关案件176宗,累计货值102.448万元。
典型案例
1
口罩售价是进货价3.5倍被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位于珠海市侨光路371号商铺的益街坊大药房进行检查。在该药房电脑销售记录中显示,1月26日前销售的口罩,进货价1元,销售价3.5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2
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香洲区岭南路6-109、6-110号的“珠海市闻心堂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有群众向执法人员投诉该药店所销售口罩价格高于市场价,销售价格为25元一包,每包10个。执法人员在该药店电脑销售记录中查到该出售口罩(江西唯美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进货信息,该药店对相关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3
部分口罩没有说明书和合格证
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监测情况对珠海市众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冲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此外,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部分口罩外包装和包装里面均没有说明书与合格证等资料。目前,该药店已被立案调查。
4
1只装口罩卖40元且未提供进货凭证
疫情防控期间,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珠海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莲花山药店对口罩哄抬物价。经查,该药店现场没有医护口罩销售,但有泰邦牌日常防护口罩(5只装)、泰邦牌雾霾防护口罩(1只装)销售,上述两种口罩没有明码标价,现场陆续有顾客购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药店工作人员必须明码标价后方可销售。工作人员表示,日常防护口罩30元/包,雾霾防护口罩40元/包。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批口罩的进货凭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通讯员 刘宾山 实习生 洪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