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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要谨慎 口头承诺要评估

发生纠纷可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3月15日        版次:MA06    作者:严亮

之 警示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江门市消委会发布预付式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做到三思而后行。

谨慎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消费时,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明确预付式消费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每次消费后,应当保存好购物凭证、服务约定、消费记录等,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惕教育培训消费陷阱。在面对各类优惠套餐时,切勿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或约定,应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谨慎选择跨学期、跨年度等需要一次性预付大量学费的套餐。在报名缴费后应当索要正规发票收据,并保留好所签合同、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依法理性维权。如出现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商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也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警示

  定制家具 验收未完成前,切勿支付全部货款

随着家具行业“全屋定制”热潮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于定制家具。然而,由于标准缺失,定制家具在火爆的同时,也暗藏不少消费陷阱。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市民报料关于定制家具消费纠纷。近年来,江门市消委会接到多起涉及定制家具的消费投诉,主要是反映家具尺寸、样式、材料与当初选购约定的不符,商家逾期交付,变更计价方式、临时加价,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承诺退款不退或拖延退款、尾款纠纷等。对此,江门市消委会特此发布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定制家具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货比三家,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选择定制家具商家时,务必做到“货比三家”,例如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是否有专业施工队伍等多方面了解商家经营状况,从社会知名度、信誉度等方面考虑,尽量挑选有实力、信誉度高的正规商家,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到不正规的小厂家、小作坊等进行选购。没有沟通、确认好之前,切勿轻易交付意向金、预付款或定金,验收未完成前,切勿支付全部货款。

二是细化内容,写进合同。定制家具陷阱多的原因是标准缺失,而订货合同中没有细节,货不对板时商家往往不承认,而消费者又处于举证困难的境地。建议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各种促销优惠和口头承诺,最好将商家承诺的各种事项内容进行细化并写进合同中,包括家具的材质、用料范围、颜色、尺寸、规格、计价方式、交付时间、质保期限、售后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款等内容。特别是商家承诺可以随时退款,务必在合同上明确注明。

三是仔细验收,保障权益。消费者在收到定制家具时,部分家具的隐蔽处损坏等问题可能没有及时发现,之后商家则以是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免除以后与商家发生的纠纷,消费者在收货时务必要仔细查验合同约定,查验是否有相关质量检验证明和产地证明,零部件是否有缺失损坏,板材是否有开裂等问题。鉴于个性化定制家具的特殊性,消费者应多与商家沟通,确认定制家具的规格、尺寸和颜色等,遇到问题时应积极主动与商家协商沟通解决,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初期。

四是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在发生定制家具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如与商家协商不成的,可凭借留存证据,到相关职能部门或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此外,家具生产、销售企业也应按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共同建设安心、放心的定制家具消费市场。

  律师建议

  消费留凭据 纠纷有依据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怎么尽可能地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此,南都记者采访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紫豪,其表示,随着社会法治的不断进步,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临近,这对经营者而言,可以借此机会进行五花八门的促销宣传,而对消费者来说,则是一个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而将消费过程中因经营者的不诚信或违法经营造成自己权益受损的行为进行救济的良机。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合法经营,保护广大社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在日常消费时,消费者难免会与经营者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让消费者困扰甚至欲哭无泪。为防止消费者尽量不遇到或少遇到类似的消费困扰,结合日常实务,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一、预防消费过程中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时,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或类似文书的,一定要签订或要求经营者出具类似合同性质的凭证,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功能、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解除合同和退款方式等事项。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若能做到上述注意事项,不仅能保证自己消费得明明白白,也有助于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安全保障的同时,也能实现自我保护或维权准备。

二、发生消费纠纷时的救济

首先,保留好消费凭证,如买卖合同、付款小票、发票、收据、照片、快递单、微信沟通信息等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行为的书面证据。另外对聊天记录、下单的记录、物流的记录等也不要随意删掉,这些照片和记录都可以作为维权的凭证,一定要留存。

其次,消费者应当及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经营者出具的消费凭证向经营者提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

第三,若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消费者经充分了解后发现商家存在明显的诈骗行为,导致自己遭受了比较大的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诈骗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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