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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城中村电费加价乱象如何破解?如何平衡房东、租客利益?

东莞政协委员发声:借鉴广州深圳先行先试经验 加强服务监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1月30日        版次:DA06    作者:黄慧萍 黄嘉丰 唐国轩 莫晓东

  南都记者深入东莞多个镇街城中村走访时发现,房东对水电违规加价的现象普遍存在。

  谭福龙

  谭画

  孔迪

  “深圳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东莞是否可以学习一下,关注一下二手房东乱收费行为?”在东莞官方问政平台上,市民反映二手房东对民用房和工业厂房的水电进行违规加价的情况,并提议东莞向深圳学习,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房东等代收费人的行为,严禁违法加价。

  连日来,南都记者深入东莞多个镇街城中村走访时发现,房东对水电违规加价的现象普遍存在。东莞城中村电费加价乱象如何破解?如何在房东、租客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让整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先行先试的广州和深圳,或许能给东莞提供更好的借鉴经验。

  因为,类似现象并不只在东莞出现,过去同样深受其扰的广州和深圳,已相继对“水电费违规加价”的行为进行“亮剑”,并对“房东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收取租客电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东莞市多位政协委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建议,东莞可以借鉴学习广州深圳好的工作经验,加强服务监管和智能化辅助手段,走好“留人大棋”,更好促进千万人口与城市的共荣共生。

  东莞“声音”

  让不合理的水电费降下来 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加快立法步伐

  “如果说正常电价是5毛多,而城中村加价到一块多的话,作为一个市民、也是一个企业的老板,站在想为员工提供更多福利的角度,我肯定是反对的。”1月29日下午,2024年东莞两会政协委员的报到现场,多位政协委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对整治东莞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的现象给予建议。

  东莞市政协委员谭画是一家科技企业的负责人,她认为,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不合理,有损“打工人”的利益,而且,也关乎到城市“留人”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规范管理,让不合理的水电费降下来,让一个普通的员工可以愿意留在东莞。因为这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他们也希望自己承担的水电价是正常的居民水电价。”

  东莞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委会副主委谭福龙认为,这既是房东的不当得利,也给不少产业工人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他呼吁,有关部门要尽快行动起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查处。另外,在顶层立法方面,他建议东莞可以参照广深的做法,再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加快立法步伐,让有关部门有法可依,这样才能更好保障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

  “东莞作为国际制造名城,产业工人就是我们东莞的‘宝贝’。我们不仅要把人才引进来,也要留得住,助力东莞的高质量发展。”谭福龙还称,过去东莞对工业厂房“二手房东”进行打击,取得较好的效果,维护了东莞的营商环境。现在东莞城中村出租房水电违规加价情况普遍存在,东莞也应该进行严厉打击。

  水电加价须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规范化管理推进智能水电表安装

  东莞市政协委员、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科副科长孔迪表示,有关注到南都正在做的《东莞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调查报道,“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这件事情比较复杂,”他表示,“如果是从电力口计算的话,城中村电费加价,加的是什么费用,是服务费还是房东在房屋硬件设施方面的投入费用,或者日常运营的额外支出,这些目前来看都是不明晰的。”

  “我们还了解到有一种比较合适的方法,不是像现在这样直接随意的加价,而是向租客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孔迪举例称,现在不少写字楼在收取电费过程中,也是有加价的。但写字楼是通过变压器的电损,包括日常维护的费用折算出来的。这个收费标准是要公示的,要让别人知道这个加价不是收取额外的费用,而是房东做了一些基础设施的投入。孔迪还强调,水电加价其实是可以有据可依的,但要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同时它后续的使用必须要公示出来。

  去年,广深相继出台政策,对水电违规加价情况进行整治。对此,孔迪表示,东莞其实也有条件去做这件事情。“因为东莞是有地方立法权的,东莞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这方面进行地方性立法。我们以前也在内部讨论过这件事情,但这还不仅仅是费用的问题。因为所有涉及到的共享用电的东西,比如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宝的充电,都是在原始电价的基础上进行了加价,而且加价的幅度比较大,这就需要通过一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孔迪还称,今年东莞两会,他也会留意有没有委员代表提出相关的提案建议。“但这件事情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莞在看到广深等城市先行先试后,我们再去做就会更好。”

  今年两会,致公党东莞市委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对我市社会租赁企业和个体的政策扶持,缓解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的建议》的提案,关注包括新就业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提案主笔人、致公党党员孙路沙建议,可多措并举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监管力度,包括构建融合政府、企业的租赁资金监管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房屋租赁平台以及银行的有效对接,还可借鉴深圳的经验做法,鼓励引导各租赁企业、平台及银行接入平台。

  此外,她还建议,可通过科技手段对东莞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进行规范化管理,“比如推进智能水电表的安装,实现抄表到户,减少房东的工作量,”在房东与租客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管理规范了,房东的工作量减少了,租房的人多了,应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动房东减少水电费加价的行为。

  广州“行动”

  率先整治“违规加价水电费” 严禁加收或“搭车”电价收费

  率先对“违规加价水电费”行为采取行动的广州,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其中,第43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之后,广州市监部门通过发布提醒告知书、曝光典型案例、政策宣讲等方式,积极推进《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相关规定落地。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电费收费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经营管理方、出租屋主、转租人等),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收或变相加收电费;不得与电价、电量、电费挂钩或为基数计算,“搭车”收取服务费、管理费、耗损维护费或其他费用,变相提高终端用户用电成本;非电网供电主体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通过物业费(不得与电价电量电费挂钩计算)、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对水电费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在试图破解“城中村房东、二房东加收电费”的难题上,广州多部门及省市人大代表也都给予重点关注。据媒体报道,2023年7月,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在石牌街道绿荷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接访群众时,租住在石牌城中村、来自四川的大学毕业生陈先生向他反映,“房东超标准电价按1.5元/度加收电费基本是‘标配’,初到广州打工的我压力很大。”

  接待活动结束后,蓝小环组织一同参与接待活动的人大代表深入到石牌、猎德等城中村的出租屋进行暗访调研,向租户和房东详细了解城中村用电收费情况。此后,蓝小环还带队深入21条街道逐一调研,组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30多场,约谈相关政府部门讨论解决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由蓝小环代表负责的《啃下硬骨头“电”亮生活,督促城中村“叠加电费”降下来》代表履职案例入选2023年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施行后,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城中村时,房东及二房东称,城中村有自己的“生态”,降低电费收费标准较为困难,“租户交的只是各自房间里面的电费,但实际上还有很多“看不见”的电费,如监控、门禁等设备都要耗电,”有租客表示,曾和自己的二房东沟通电费问题,二房东称若电费“降价”,就要加收房租或收取电费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这样算下来,平均每个月房租及水电费并未下降,甚至还可能上涨了”。

  对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市场、信用监管等联合惩戒

  为贯彻执行《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查处并曝光。2023年8月,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一起“个人房东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收取租客电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该房东未按照《贯彻执行〈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自查整改,仍以1.28元/度的价格收取承租人电费,涉嫌违反《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且经多次联系提醒,拒不配合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在广州天河区,市场监管部门向供电收费主体(村公司、出租房东、二手房东等)发出关于《规范城中村电费收费的提醒告诫函》。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单位和个人,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价格法、电力法、《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024年1月,广州市发改委召开城中村水电价格行为综合治理先进工作经验分享会,邀请番禺区发改局以视频会议形式面向全市推广相关水电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据介绍,番禺区发改局组织专责组深入镇街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对流动人口较多、出租屋较集中问题突出的镇街了解房东违规加收水电费现状及原因,制发《番禺区居民用水用电价格问卷调查》向全区出租屋租户收集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充分研判城中村水电收费主要情况和现存问题。

  此外,番禺区由区发改、市场监管、供电、水务等部门组成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各镇街、村(居)委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形成区、镇街两级联动综合施治执法机制,对违规收取水电费主体采取市场、行业、信用监管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巩固攻坚成果,向社会公开曝光情况严重、性质恶劣典型案例。

  深圳“治理”

  规范收费行为纳入“民生实事”列入“加强安居宜居保障”之中

  深圳“城中村水电气费违规加价”的现象,同样“由来已久”。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城中村水电气加价问题更早或可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店铺花高价安装电话,左邻右舍可付费使用电话,而电话安装者也会适当加价收取“电话费”,逐步形成了一个小小产业链,加价收取电话费的“潜规则”后来也慢慢“移植”到了城中村水电气费用的收取上。

  在2023年首场深圳人大代表问政会上,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格雅集团董事长、南山区新联会会长沙林珍表示,他关注到城中村房东加收水电燃气费用现象,并注意到由深圳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但实际上城中村水电气收费乱象仍存在。

  沙林珍告诉南都记者,深圳作为典型的移民城市,城中村的规模体量位于全国前列,“深圳城中村居住的人口体量较大,且大部分属于低收入群体,房东对水电燃气的加价,实际上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生活成本负担。我之前也提交过相关议案,当时相关部门反馈主要问题来自执法没有依据。”

  面对情况复杂的城中村,深圳近年来一直在探索破解之道,加速深圳城中村水电气收费规范化进程,将规范收费行为纳入“民生实事”。

  2023年2月,在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上票决产生的十项年度民生实事中,将“制订出台水电气收费明码标价规范和标价样式,开展水电气收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列入“加强安居宜居保障”之中。

  施行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规定 违规收费逾期未改最高罚二十万元

  杜绝城中村水电气加价的行为,深圳相关的立法也在同步加快推进。

  2023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包括房东、二房东在内的“代收费人”如果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用,由街道办进行查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街道办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新规明确,违规收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施行一个月后,南都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暂时立法落地效果并不理想。房东“顶风作案”仍然多发,有的“一切照旧”,有的“变相加价”。城中村租客要求严格执法的呼声强烈,但问题量大面广,接下来要执法见效依然面临很大挑战。

  2023年11月9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强调将严格查处水电燃气加价违法行为,全面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对此,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表示,《若干规定》发布,相关的执法指引也已印发,后续各阶段有效落实更为关键,政策仅是“官宣”远远不够,更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贯。她建议,“针对水电气加价现象存在频繁的城中村进行针对性的政策宣贯,宣传到具体楼栋,具体收费人;各区、各街道可以梳理加价区域,列出具体的清单,定期公布处理进度,到期核查,对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执法。”

  肖幼美还建议,《若干规定》执行后可以在一周年、两周年等时间节点“回头看”,确保政策能够长期、彻底地解决水电气加价“顽疾”,“针对收费人再换名目变相加价的,还需要出台系统性的整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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