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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办法监督管理人履职

监督个人破产管理人 普通投诉30天内办结

《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6年01月20日        版次:NA01    作者:综合

  个人破产制度

  明确界定受理范围

  仅受理对《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管理人的投诉,包括人员资质不符、应回避未回避、怠于履职等情形

  设定明确处理时限

  普通投诉30日内办结,复杂案件最长不超过60日,并建立材料补正、被投诉人答辩、异议复核等配套程序

  强化结果应用联动

  将投诉处理情况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破产欺诈等行为可向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移送

  投诉处理时限

  投诉材料补正

  ↓

  被投诉人答辩

  ↓

  异议复核、履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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