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车司机购车贷款“零首付”、承诺高薪……

“就业”即负债 国金局:防范贷款诈骗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5月30日        版次:NA06    作者:苏梦茹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金局)发出风险提示,指出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了解到一起类似的贷款诈骗事件,司机招聘名为就业,实为贷款诈骗。

  诈骗团伙成立空壳货运公司

  诱导司机购车“零首付”贷款  

  货车司机小李在今年3月份通过网上招聘信息应聘了济南某货运公司的司机职位,公司承诺提供稳定货源、优厚收入等条件,在公司工作人员诱导下申请了“零首付”购车贷款。然而当他提车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接到足够的货源来维持生计,每月还要承担高额的贷款还款压力。他多次尝试与货运公司沟通协商退车退款事宜,但都被货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李随即报案。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个诈骗团伙作案。该诈骗团伙成立了一家空壳货运公司,通过精心策划的宣传广告,声称提供稳定货源、优厚薪资等诱人条件,吸引了大批求职者的关注。在面试过程中,团伙成员使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高额加盟费。并承诺司机在“零首付”贷款购买货车后,将为他们提供充足的货源和稳定的收入。然而,当应聘者提车后,却发现自己陷入了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的困境。这些应聘者发现,所谓的“高薪”和“稳定货源”都是虚假的承诺,他们不仅无法获得预期的收入,还要背负高额的贷款和加盟费债务。目前警方已成功捣毁了该诈骗团伙的窝点,并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调查,该团伙涉嫌诈骗金额巨大,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有关负责人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案件提醒人们,在求职和创业过程中要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和平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国金局发布提示防范“套路运”等

  各类形式诱骗贷款  

  国金局指出,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

  国金局向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提醒以下事项:

  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

  二是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认真、完整阅读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三是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保险机构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

  四是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留意默认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

  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苏梦茹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