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表示电动自行车只能停在小区外。 受访者供图
万家灯火小区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的《通知》。
被点名单位:
深圳市滢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家灯火分公司、民治街道办
近日,深圳万家灯火小区居民反馈称,物业管理处以防范火灾隐患为由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小区,这种“一刀切”的举动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停放在外的车辆还出现了新的隐患。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共空间有限,难以在小区内设置充足、安全的停车区域,4月将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进行表决。
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深圳有不少小区发文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由于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公共空间资源紧张,停车充电区域不足问题难以短时间内解决。为此,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华建议,可以采用“社区公租”方案以减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从源头缓解停车矛盾。
事件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
业主认为“一刀切”影响生活
龙华区民治街道万家灯火小区业主郭女士提供了一份由小区党支部、小区业委会、深圳市滢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家灯火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共同署名盖章的《关于万家灯火小区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外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由小区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的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为防止小区出现类似事故,3月1日0点起,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停放,请业主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小区外围。
郭女士表示,此前民治街道办已经在小区内张贴过一份《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其中要求严禁在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架空层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如今物业进一步要求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小区是一种“一刀切”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
“小区门口一堆电动车不仅造成交通堵塞,每次去(取车)都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根本拿不出来。”郭女士认为,只要不放在架空层,像以前一样将车辆停放在楼下路边的空旷区域并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她还表示,与小区共用一条内部道路、实际相通的滢水山庄二区小区(以下简称滢水山庄)就并未采取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法,其物业管理处仍允许小区业主/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楼栋下,并且向他们发放号码牌进行管理,“只有有牌才能进入小区”。
走访
小区门禁后方安装围栏
电鸡仍可通过隔壁小区进入
3月26日,南都记者前往万家灯火小区进行了走访。还未到下班晚高峰时间段,小区北门外已经逐渐停放了不少电动自行车,一些车辆还占用了地面划定的消防通道边缘区域,此外还有不少车辆停放到了外围非机动车道上。为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门禁后方安装了“L”形围栏。进入小区,南都记者看到小区楼栋边的道路并不宽敞,部分楼栋的道路上仍停放着一些电动自行车,但架空层内已无电动自行车停放,各单元入户门外均张贴有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的标识。
有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因为与滢水山庄相通,加上滢水山庄管理也不甚严格,因此部分业主仍然可以通过从滢水山庄进入的方式将电动自行车开进小区。
在与万家灯火小区一街之隔的滢水山庄南都记者看到,两个小区的楼栋边道路宽度相差不大,不少居民就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边,但电动车基本都贴有或悬挂着小区物业发放的号码牌。此外,南都记者注意到滢水山庄部分楼栋的道路和绿化带之间存在一些空地,不少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其中。
包括万家灯火业主张女士(化名)在内的多位业主均表示,电动车禁止进入小区这一决定并未经过业主投票,他们“是被告知的”。张女士告诉南都记者,由于小区停车位紧张,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是为了方便,现在车辆停放在小区外,车上的东西只能搬进小区,非常不便。此外,还有业主停放在小区外围的电动自行车坐垫被人划破,“把车停放到小区外面造成的财产损失怎么办”?但张女士也坦言,因为小区内有很多小孩,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栋路边的道路上也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她认为,如果要彻底解决该问题,可能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介入,为小区规划建设一个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
回应
物业称曾征求过业主意见
如在小区内停放必须铲除绿化带
万家灯火物业管理处金经理告诉南都记者,此前物业管理处与小区党支部、小区业委会经过沟通后,曾在业主群内征求业主意见,“基本上都同意,没有反对声音”。他还表示,小区共有居民960户,电动自行车数量为328辆,“经常停在小区的是281辆,我们南北两侧的红线范围内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停放,停放位置我们都有指引”。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处才开始执行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决定。
他还表示,在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发生后,街道也要求电动自行车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疏散人员通道等,“我们小区除了这些没有别的地方了”。相比于滢水山庄,万家灯火小区户数更多,但总用地面积小得多,而且万家灯火一楼都有住户,“放在谁家门口都不乐意,很难协调”。他表示,如果不铲除绿化带,小区内没有空间停放电动车。
金经理称,如今业主大会表决正在公示期,将在4月进行表决,“但是在(表决结果)执行之前,我们要按照原先的标准来执行”。
南都南都记者从民治街道办了解到,针对小区业主诉求,街道、社区多次介入调处并开展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建议物业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区域,确保小区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后续,街道、社区将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积极引导物业管理处做好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
但对于将要开始的表决,业主张女士并没有什么期待。她指出,目前提出的铲除绿化带的方案势必引起没有电动自行车的业主们的强烈反对,由于小区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居民相对属于少数,因此这种投票表决方式实际上就是强迫少数服从多数、同意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但这样并未真正解决居民便捷用车与安全停放之间的矛盾。
声音
可采用社区公租方式 为市民提供定点租车服务
类似的情况在深圳并非个案。龙岗区万科第五园小区有业主表示,今年3月,物业管理处未经业委会同意,直接通知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小区外围,在后续业主交涉下,物业才未继续强行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南山区润府一期业主也表示,2月底物业管理处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小区外围划线停放区域,后续小区将逐步完善停放区域充电桩等设施。
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规定,要求区政府为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既有建筑场所,优先就近规划公共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但由于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500万辆、公共空间资源却十分紧张,在短期内,部分小区尤其是公共空间有限的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带来的便捷与安全之间的矛盾仍难以化解。
南都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产业促进会执行会长杨华,他建议可以采用“社区公租”方案,减少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从源头降低安全隐患、缓解停车矛盾。
他指出,在深圳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不少都是工作日往返于家中和地铁站/公交车站之间的上班族,他们的通勤代步需求、常用地点和用车时间相对固定,单日使用频次较低。通过“社区公租”,将为深圳市民提供“点对点”定点租车服务:由公租运营商回购市民在用电动自行车,转换为社区公租骑行卡、骑社区公租车;同时,由公租运营商统一提供电动自行车,能相对保障车辆和电池均符合安全标准;实行车电分离充电方案,电池统一管理、集中在安全管控区充电,提高充电安全性。
方案还将给公租运营商划定停车区域,并要求运营商根据车辆闲置和潮汐现象灵活进行小范围调度、移挪,从而解决上班时间地铁口、公交车站、办公楼/园区,下班时间住宅小区,节假日期间商场、景区等电动自行车车满为患、充电资源不足等问题。
杨华还表示,由于明确责任主体为社区公租运营商,相比于数百万的个人用户,便于统一监管、落实责任,从而降低安全隐患。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焦明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