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推动建设更加人性化、环境友好的公共厕所。 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资料图)
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女厕大排长龙,男厕却畅通无阻,这是一个长期受到关注的公共现象。深圳男女公厕比例是否合理?未来是否有望改善?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聚焦这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老大难”问题。
女男厕位比例
未达到大于或等于2:1
据悉,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023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公共女厕所排队情况进行调研,采用实地勘查、向“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发放调查问卷、向行政机关调取全市公厕相关建设情况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全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是否存在侵害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调查发现,市内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存在未达到住建部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以及深圳地方标准《公共厕所建设规范》的情形,具体包括:公园、轨道交通车站、商场、旅游景点、医院等人流量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女男厕位比例未达到大于或等于2:1的建设要求;公共厕所内部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不规范等。
行政主管部门
对听证意见照单全收
6月16日,市检察院对公共厕所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就此案与行政主管部门先后进行两轮磋商。8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督促推动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达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针对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全面履职、深圳市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是否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听取参会代表与听证员意见。
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主持,市人大代表陈洁、宝安区人大代表陈锦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锐彬担任听证员,案件当事人深圳市某行政机关出席听证,市人大代表黄翔、市政协委员蒋雷,“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王国春、赵洋峰,以及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应邀参会。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共厕所现有男女厕位比例损害了妇女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指出行政主管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全面履职。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当场表示对听证意见照单全收,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市政公厕全面整改,切实推动社会公厕源头整改,加快推动公厕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力求建设更加人性化、考虑女性需求、环境友好的公共厕所。检察机关也将结合听证情况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聚焦 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
“听证各方从深圳建设文明城市、利益保障、性别平等、民生需求、法规效力等各角度对本案的认定、处理提出了非常专业中肯的意见,这些意见是我们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副检察长林雄表示,女性不需要排长队使用公共厕所,这是“厕所革命”的重要内涵,也是衡量城市文明的重要尺度和体现妇女权益保护意识的重要标准。
“小厕所”体现“大民生”,深圳检察机关将持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检察职能,着眼于妇女群体的“身边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助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