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海管理局、深圳青联和香港青协发起成立、服务深港及世界青年创新创业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 新华社发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深圳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
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
《实施细则》还提出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市、区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深圳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职场导师服务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学员学习期不超过1年。
对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市、区人社部门可发放补贴。据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建立可多方参与的全市统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全流程记录导师招募、师生结对、服务提供、评价反馈等情况,聚焦流程优化,定期主动兑现导师各项补贴,有效节约导师时间成本。
“不少香港青年朋友都想来深圳发展,如果有靠谱的导师带领一下,会解决很多顾虑。” ——香港青年周盼
“大湾区职场导师将通过‘老乡带老乡’的模式,给在内地的港澳青年带去亲切感。”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智荣
政府可购买相关服务
《实施细则》规定,“市、区人社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组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引入港澳服务机构,为有意愿或已在深圳学习工作的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文件出台后,多家港澳基地和专业机构反响热烈。
“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可以引入更多专业的港澳服务机构,用港澳青年熟悉的话语体系,为港澳青年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支援服务,帮助有需要的港澳青年构筑‘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在深圳安居乐业。” ——前海梦工场负责人聂海峰
A
就业 社保、见习、税负差额等补贴
《实施细则》规定,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招用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在深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港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在本市就业的香港青年,可申请享受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港澳籍在校学生,或在本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港澳籍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参与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青年实习的用人单位,每接收1名港澳青年参加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实施细则》还规定,对在深圳工作的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条件的港澳青年,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B
创业 初创补贴、担保贷款、项目资助
支持港澳青年创业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港澳青年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港澳青年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单位承担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港澳青年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场租补贴,补贴标准每月最高为1560元,最长不超过3年。
港澳青年创办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招用人员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区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的,可申请创业孵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3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
港澳青年可参加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创业能力培训承办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培训。相关机构可于完成培训后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办企业培训每人可补贴20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可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可补贴2800元;创业能力培训每人可补贴1万元。
港澳青年在深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最高6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年再根据基地创新创业服务提供情况、孵化培育成效、带动就业以及新增港澳创业项目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补。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