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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深圳医保报销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

医保局:深圳并无目录调整权限 将及时跟进国家和省动态情况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9月14日        版次:NA04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能否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深圳医保局近日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国家规定的“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被列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深圳并无目录调整权限,但生育常规检查诊疗项目,及相关诊疗项目均已纳入深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代表建议:

  深圳医保应报销辅助生殖技术项目,以促进人口增长

  

  今年“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关注到生育问题,并提出“关于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2019年《中国生育报告》指出,人口峰值临近,远期中国人口总量将急剧萎缩,2015-2100年中国人口占全球比例将从19%降至7%,中国生育率下降速度前所未有。

  肖幼美提到,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中国不孕不育发病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12.5%-15%。患者人数超过5000万,即意味着8对夫妇中就有1对患有不孕不育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符合三孩标准的夫妻大约9000万对,其中有6000万女性在35岁以上。这部分高龄产妇想怀孕,很多都需要辅助生殖手段。这提示国家要重视不孕不育人群的需求,鼓励并帮助该人群生育,这将是符合国策也是增加人口的一大推动力。

  2022年3月26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其中,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费用可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肖幼美认为,深圳1997.47平方公里的土地容纳着近2000万人的奋斗。长达40多年的人口大迁移中,成功完成人口红利、人才红利到经济快速发展的转化,实现改革开放的初衷和使命,政府财政收入和医保基金充足。然而近几年深圳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2020年深圳全市新生儿出生率已下降至17万,人口红利慢慢消失。

  目前,深圳有8家具有辅助生殖资质生殖医学中心,患者进行辅助生殖技术助孕治疗从术前检查费、治疗药物费、手术费用等均需自费承担,一个助孕周期需自费医疗费约3.5万-4.5万元,对于反复助孕失败的患者将面临更多的医疗费用,不利于促进生育。

  为此,肖幼美建议,对持有一档医疗保险的患者夫妇,进行辅助生殖助孕治疗,在确保深圳市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体外受精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冷冻胚胎复苏、睾丸/附睾精子分离、精液冷冻复苏、精子优选处理、精子优选处理-密度梯度离心法、胚胎单基因病诊断、胚胎形态学评估、染色体疾病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测、囊胚/卵裂球/极体活检术、促排卵治疗综合评估、经阴道穿刺采卵术、胚胎移植术、卵母细胞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市医保局:

  深圳无目录调整权限,但将努力提升不孕不育患者保障水平

  

  深圳市医保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时介绍,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被列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肖幼美建议中所提及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体外受精胚胎培养、囊胚培养等辅助生殖技术项目不在现行的广东省诊疗项目目录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的通知》规定,各地市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项目,深圳并无目录调整权限。

  深圳市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国家和省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情况,更新深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努力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保障水平。

  据了解,目前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产前检查等生育常规检查诊疗项目,以及输卵管介入治疗、输卵管修复整形术、输卵管超声造影、抗卵巢抗体测定、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卵巢囊肿剔除术、精液常规检查、抗精子抗体测定等生育相关诊疗项目均已纳入深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但存在部分医疗机构对生育相关药品和诊疗项目记账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

  深圳市医保局表示,将尽快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开展调研,掌握生殖相关药品、诊疗项目等开展和记账情况;二是做好培训指导,规范医疗机构记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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