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将试点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全面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简化或豁免项目环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紧紧围绕扎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的要求,在持续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创新执法监管、多措并举助企解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
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
在持续增强服务效能方面,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绿色通道”环评审批,试点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全面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简化或豁免项目环评。有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制度。
在优化创新执法监管方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广泛实行“探头站岗、鼠标巡逻”。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推行“承诺+修订、一次办完”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企业自证履行生态环境法律义务模式。
在多措并举助企解难方面,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帮扶,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加强企业政策法规服务,引导企业开展环保合规体系建设。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探索设立辖区重点企业“观察哨”,创新优化服务模式。
在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方面,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技术创新,推动先进技术应用,推进环保装备产业化。深化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加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合作,探索“抱团出海”机制,推动企业开拓国际环保市场。
全国首先全面推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作为综合改革试点,《若干措施》在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方面有多项创新政策举措。在全国首先全面推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简化项目审批,降低审批成本,加速重大项目落地。以正面清单和信用评价为依据,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承诺+修订、一次办完”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精准画像,依托科技手段分类施策,做到无事不扰、最少干预。
《若干措施》实施后,专题活动和定点帮扶相结合,畅通企业沟通渠道,确保惠企服务送上门,服务措施精细化,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贴力度,帮扶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激发企业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