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璐 据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实现深圳建筑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拟定了《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措施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稳增长奖励的申报、审查、公示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速放缓,帮扶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深圳建筑业造成一定冲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建筑业企业对外承接工程受限,同时在建项目工期普遍延误。2020年以来,深圳建筑业产值规模虽有所增长,但与2019年相比,2020年和2021年深圳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外印发了《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实施细则》,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激励效果明显。
此外,长期以来,深圳建筑业整体规模不大且缺乏领军企业,尤其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比较,核心差距是缺少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建筑业企业。当前,深圳建筑业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下足功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优化行业结构,努力构建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奖励年度总产值增量的0.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奖励措施》主要明确了实施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申报材料、审查程序等方面内容。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奖励年度总产值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条件包括法人资格、安全生产、增速生产等。
此外,《奖励措施》明确市住房和建设部门是奖励资金受理及拨付单位,市统计部门负责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工作。具体奖励标准将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并适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