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养老保险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6月23日        版次:NA02    作者:张小玲

  相关新闻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参保状态正常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也可自愿暂缓缴费。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限包括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2022年未缴费的月份。可登录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缴费退费管理”-“灵活就业申请2020养老保险缓缴”在线办理或前往各社保服务窗口同城通办。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最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结清。如在2023年结清,缴费基数在2023年深圳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