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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纳税送“红包”,罗湖税收服务稳外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2月11日        版次:LS06    作者:张一鎏

“税收递延纳税政策真是太赞了,我们用往年的未分配利润在中国追加投资,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包’,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我们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到产业升级发展中去。”罗湖辖区的某著名外资餐饮企业财务负责人如是说。

他所提到的“税收优惠红包”,就是再投资递延纳税。根据《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相关文件,为鼓励境外投资者不断扩大在华投资,我国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境外股东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非禁止类项目的,可申请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实际收回投资前可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

为落实好这一政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罗湖区税务局对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到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数据进行分析与筛选,精准推送政策,逐户辅导企业及时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确保企业能用好用足外资投资优惠红利。

“今年疫情对餐饮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中国政府采取的得力举措与优秀抗疫成果,以及中国市场逐步释放的巨大消费潜力,打消了我们原本的顾虑,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对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该外资餐饮企业财务负责人向记者说,“最重要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了大力扶持,税务部门的优质专业辅导与服务也帮助我们解决了不少困难。好政策加好服务,大大增强了发展信心。”据了解,该外资餐饮企业的3600万投资款已增资到位,今年第二、三季度的营业销售额已逐步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随着新门店的开张,销售额有望再提升。

“今年以来,前来咨询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越来越多,辖区内今年申请享受该项优惠的企业户数同比实现了翻番。”罗湖区税务局分管国际税收业务的郭庆总会计师介绍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多渠道宣传外商投资优惠税收政策,把政策‘送过去’;通过‘一企一策’定制服务、‘一条龙’流程服务等举措,把外资‘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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