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审结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4宗113人。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扫黑恶、除隐患、防未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近三年来,罗湖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4宗113人,其中涉黑3宗6人,涉恶31宗107人,已审结34宗113人,结案率100%,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宗16人,重刑率14.16%。
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湖法院出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减少在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分歧;建立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强化对“套路贷”、“软暴力”、网络敲诈勒索、职业索偿人等新类型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的学习研究,着力攻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型犯罪案件,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
结合法院受理案件多、接触社会矛盾纠纷面广的特点,罗湖法院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积极主动做好民商事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特别是涉及新型犯罪“套路贷”案件线索的收集排查和审查工作,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套路贷”线索47条,其中19条线索已侦破,助力公安机关破获黑恶犯罪团伙2个14人。2019年,罗湖法院不仅审结深圳市首宗“套路贷”案件,而且成为全市向公安机关移送“套路贷”线索最多的基层法院。
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罗湖法院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通过组织排查、深挖线索,依法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件,依法追究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责任,严肃查处虚假诉讼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枉法裁判和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共收到线索52宗,均已按规定处理完毕,其中以虚假诉讼罪结案共4宗12人,共判处罚金77万元。
办结执行案件46宗,已执行到位金额近900万元
与此同时,罗湖法院设立“涉黑恶”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小组,组织开展“雷霆行动”“南粤执行风暴”“百日攻坚”等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全面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力度,不断提高“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办理效率。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等方式,该院全面清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股权、车辆、房产、证券、支付宝、社保等各项财产线索,综合运用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各项处置措施,提高财产查控、处置效率,确保有财产案件高效执行到位,并定期开展已终本“涉黑恶”案件财产复查,切实做到“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截至目前,罗湖法院已办结执行案件46宗,已执行到位金额共计8889425.64元,到位率为89.91%。
围绕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罗湖法院认真剖析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来的行业治理问题症结,倒查在源头治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向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达到“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效果,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累计发送刑事类司法建议10篇。其中,针对已审结的卢再起等23人强迫交易案中反映出的市场监管漏洞,罗湖法院于2020年7月初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双方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持续推动“行业清源”,共同打击行业垄断等黑恶势力,合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