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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首宗涉防疫物资刑事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28日        版次:PT08    作者:颜鹏

2月24日,坪山法院采取视频开庭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涉防疫物资的刑事案件。

2月24日,坪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坪山区首宗涉防疫物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苏某涉嫌诈骗案。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苏某在不具备口罩供货条件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谎称其有N95等口罩销售。在收到被害人杜某、周某、陈某购买口罩的微信转账付款后,被告人苏某欺骗被害人已经发货,后在微信内将被害人屏蔽。2020年1月28日至29日,被告人苏某共涉嫌诈骗三名被害人。

庭审中,合议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询问、发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为做好庭审过程疫情防控工作,本案采取视频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提醒

  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 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

温馨提示,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切记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网购平台、药店购买,不要轻信“特殊渠道”“延迟发货”等套路,在付款之前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商户的真实性和销售记录。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可能被骗的情形,请立即联系警方处理。

本版采写:坪山通记者 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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