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平台。
二楼平台掉落木棍,物业贴出告示提醒高层业主。
7月20日,市民何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她是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俊园的业主,因所住的二楼有一突出平台,常有高层业主往下扔东西,她向小区物业反映希望安装摄像头,多次协商却无果,希望记者帮关注。
高空抛物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责任,“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不过,记者在实际采访过程中,多方了解后却发现具体落实仍有难点。
业主
高空落下烟头玻璃瓶木棍
7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何女士家。何女士所住楼栋有28层,入口大厅处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告示。何女士所指的二楼平台位于她家阳台外的一块空地,空地中央摆有绿植,四周还放置有晾晒衣物的铁架。
何女士称,该平台为整栋楼房住户共有,但主要是由她家在使用并且维护,基本上每星期她都会清洁打扫。因为平台相对建筑主体突出一块,所以也就成了楼上住户高空抛物的“落地点”,“经常有烂桃子、废弃玩具、各种垃圾杂物……最多的是烟头。”
何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楼上还抛下未喝完的饮料瓶,玻璃瓶已被她清扫干净。但记者在现场看到,饮料在平台地面形成较为明显的水花印,仍未退去。何女士还说,今年4月28日,更有高层业主往下扔一根木棍,所幸无人受伤。她发现后立即向物业反映,后物管也在楼下贴出告示称此行为严重威胁业主人身安全,并呼吁业主共同抵制不文明的高空抛物行为。
为此,何女士曾多次跟物业公司建议,希望能安装摄像头以保障居民权益,“我建议他们能安装摄像头,因为这是大多数小区物业对于高空抛物最主要的保障措施。因为发现后可以劝解或者告诫,让高空抛物者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如果相关事件发生,特别是新的民法典出台后,它可以作为一种依据,来辨别责任的主体到底是谁。”何女士说。
但是,物业公司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物业
可能涉及业主隐私,经费也是个问题
在物业管理中心,物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针对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目前主要还是以宣传为主,落实过程中也有难处,“装摄像头涉及业主隐私,如果摄像头往上的话,也会有一些业主反对。”另外,安装摄像头涉及经费,也需要上报公司申请。
“我们观察周围的小区,其实都没有说安装摄像头来防止高空抛物,包括政府部门有没有一个指导,这个会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摊开来说都要了解清楚,现在我们也是在摸索吧。”至于事件发生后如何起到监督追责作用,该负责人也并未正面回答,“第一还是要靠业主自觉,第二要宣传,经常在公告栏张贴告示。”
街道办
将书面通知物业,
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为了进一步了解此类事件的解决,记者联系到了辖内管理方天河区棠下街道办。7月22日,街道办回复记者称,后续将发书面通知给物业服务公司,要求其按照即将实行的民法典切实履行好小区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高空抛物的巡查,必要时安装监控,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关于物业公司资金不足问题,如果符合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条件的,建议物业公司通过业委会(或业主),按有关程序申请;如不符合使用条件,可以组织住户共同出资安装。
其次,街道将组织社区、社区警务室与物业公司联合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活动,普及民法典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知识,让小区住户知晓法律责任和相互监督。此外,街道还将会同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物管科,共同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履行职责。
市人大代表高玉华
实际安装摄像头的小区确实少
仍需多方促成
广州市人大代表、天河区林和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高玉华一直关注高空抛物的问题。对此她表示,今年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之后,将高空抛物纳入违法行为,可以说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她在实际了解过程中也发现,安装摄像头专门防止高空抛物的小区确实比较少,落实过程中也要根据情况而不能一刀切,比如高档小区和老旧小区在资金到位等问题上就有区别。
“目前大家都很重视,但由于资金投入等问题,实际过程中也很少说去安装。”她认为,落实过程中需要多方协商促成,物业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也需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需要每个社区,比如由街道主导,物业公司、城管和派出所等各方面一起参与,每个社区业主也要同意,大家一起来共同推进。”
另外,高玉华也对维权业主高空坠物取证难的现象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业主需要有充分认识,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并提高自觉。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在其中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物业可通过监控或加强小区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高空抛物的行为或处于高处的危险品,例如年久失修的门窗、栏杆等。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 张思琦 实习生 于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