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设置商超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手机看报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