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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17人被判死刑,是司法对正义的最好呼应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10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拐卖17名儿童、伤害12个家庭、曾两次入狱,余华英的累累罪行令人心惊。从用自己的亲生骨肉换来5000元报酬开始,巨大的利益磨灭了余华英信念中的道德和良知。自此,余华英伙同他人,将17名儿童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甚至在2000年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出狱后仍重操旧业。不仅如此,2022年,余华英因其中一名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而再次被捕后,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她仍在开庭审理时将自己的罪责最小化,辩称没有打骂过被拐儿童,拐卖儿童是受胁迫、为生活所迫。

  利欲熏心,泯灭良知,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和他们身后的12个家庭。杨妞花曾在法庭上表示,本该安宁成长的她,被拐卖后13岁便辍学打工,父母也因此在30多岁的年纪便双双离世。

  余华英的作案模式高度一致,但受害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丢失孩子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来颠沛流离,在寻找未果后有的父母抑郁而终,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人为造成的亲情断裂,让一些父母即便费尽千辛万苦与亲生子女重聚,也得不到孩子的相认。

  就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当天,由张维平等人构成的拐卖儿童案(俗称“梅姨案”)中的最后一名被拐儿童欧阳佳豪终于找到了,至此,同案9名被拐儿童均已认亲。本案罪犯张维平、周容平已于2023年4月被执行死刑。家庭重圆为寻亲之路画上句号,罪犯的死刑判决也为数十年来的骨肉分离和寻亲之难带来一丝丝宽慰。

  关于拐卖儿童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论是张维平还是余华英,从其拐卖次数、时间跨度和作案手段来看,都称得上“情节特别严重”,理应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只有处以相应刑罚,才能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的威慑,也才能慰藉遭遇拐卖的儿童和家庭。

  另外,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的万千围观者也对判决结果牵肠挂肚。本次庭审结束后,杨妞花刚走出法院,便被迫切想知道宣判结果的人们团团围住,“妞花,死刑没得(是死刑吗)?”得知结果后众人振臂欢呼,这样的场景令人动容。关切出于对正义的期盼,欢呼源于对法律回应正义的感慨。拐卖儿童有违天理人情,因此常常备受舆论关注,对犯罪分子的死刑判决透露出司法对公平正义的坚决守护。

  据了解,余华英曾多次通过王国付(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儿童买卖。诱拐儿童、介绍人、买家,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完成人口交易。期待法律对拐卖者施以重裁是舆论的第一落点,除此之外,也该对利益链条上其他参与者的处罚、针对妇女的拐卖行为予以足够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打碎每一个企图剥夺他人完整人生的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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