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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统一大市场,增强改革协调性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9月07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9月6日,在国新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系列主题发布会上,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回应南都记者提问表示,将加大力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司法部此番在会上还披露已完成对全部现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规的集中清理,努力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国家战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并非一步到位,要先从畅通区域大市场做起。全国统一大市场,从来不只是路网的畅通、资源的流动,在市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贯通,各类市场要素与资源的高质量相互流动之外,还尤其需要彻底打通更大深度、更高水准的制度和规则。与之相应,区域性的协调发展,也需要区域性法治、规则的统一大环境。当此宏大时代背景之下,司法部发布会以集中清理行政法规、完善“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区域一体化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解题,可以说具有相当现实针对性。

  协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行政法治必须要紧跟和配套,而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更需要从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区域一体化建设入手启动。

  首先要突破现有行政区划的刻板边界,以跨省际的区域协同,探索制度、标准进一步统一和协调的可能性。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已经正式写入法律,包括粤桂跨省立法合作在内的区域性立法合法相关实践已初具成效。而在相对微观和具体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区域协同问题上,很显然像京津冀、粤港澳这样具有鲜明区域协同特质的地区,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更具有必要性和实操性。

  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重要路径,是深化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的关键所在。7月9日,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来自港澳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三地法治领域合作的新路径,而通过三地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工作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健全。此番司法部“加大力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则是在具体的体制机制衔接基础上,表态支持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进行更深一层的沟通和协调,以提高政策制定的统一性、法治规则的一致性和具体执行的协同性。

  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区域沟通与协调,要求粤港澳这一身处不同行政区划,甚至不同法律文化的区域,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过程中,进行高效的协同合作、信息共享,推动以现代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制度性区域协同。8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法学学术团体、法学研究组织在广州白云区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盛典上共同发布《白云共识》,提出共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法律制度,助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为高水平开放和要素流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其中就包括了“推动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调性,通过区域协调发展,营造以法治精神、市场规则为内核的制度环境。粤港澳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区域性沟通协调,可以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深度协同探索更多可能性,也能给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贡献有湾区特色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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