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7月31日,《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下称《条例》)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围绕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服务保障、扶持政策、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作出31条规定。
符合条件可享受就业补贴创业资助
目前,大湾区内地九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84家,累计孵化港澳创业项目超过5600个。因此,《条例》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管理作出相关规定:政府统筹规划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通过成立创新创业基地联盟等方式推动粤港澳创新创业资源对接,支持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建设基地。
根据《条例》,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就业补贴、创业资助、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以及税收优惠。为鼓励优秀项目落户本地,该条还规定,对在本地落户的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可以按照规定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在本地落户,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级或者省级人才计划资助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创业资助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落地配套资助。
为更好吸纳港澳青年人才,《条例》还规定,推进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报考内地九市公务员工作;支持内地九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港澳青年;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报名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项目;支持内地九市招收港澳青年博士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工作。
推动建立跨境征信合作机制
虽然在推进港澳青年来粤就业创业方面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当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因此,《条例》中对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建设、跨境征信合作等方面作出探索规定,更好发挥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
在推动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建设方面,《条例》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的要求,规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技术入股、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认可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
针对港澳青年创业融资难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港澳青年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建立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推动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且覆盖创业全阶段的基金。
《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建立跨境征信合作机制,探索通过建设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等方式开展跨境征信查询结果验证,并明确金融机构可以应用港澳征信产品和征信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考港澳青年在香港、澳门的征信查询结果。
另外,《条例》推动扩大职业资格认可范围,进一步打破港澳专业人士的行业壁垒。
支持发展港澳子弟学校
在加强三地社会保险的制度衔接方面,《条例》规定,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和港澳青年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地九市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港澳青年可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根据《条例》,港澳青年可以购买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房补贴;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当地居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
为保障港澳青年子女教育的需求,《条例》支持引进港澳知名高等学校来粤合作办学、支持发展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港澳青年子女平等享受当地居民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在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就学。
统筹:南都记者 吴璇 采写:南都记者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