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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联合调查组发力,罐车运输乱象不能靠自查自纠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7月10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煤油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持续刷屏,相关被污染油品具体流向引发公众强烈关注。据央视报道,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彻查个案追责严惩,举一反三展开专项排查,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表态回应了近几天来的社会关切,那一车车被未经清洗的罐车运走的食用油,究竟去了哪里、上了谁的餐桌,唯有彻查才能给事件以真相,给公众以安慰。

  事实上,在食用油的散装、“自提”环节已经出现严重问题的背景下,消费者对同一食用油生产厂家的流水线品控恐怕很难不产生疑问。此前就有公开信息显示,食药监部门曾在涉事企业的自有品牌食用油产品中查出违规添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不得使用的增香剂被检出39.6μg/kg,而这些产品即涉事企业此番坚持的“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品类。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对国务院相关部门表态彻查的问题、所涉的领域以及散装售卖的问题食用油流向,外界在根据公开信息极力爬梳,涉事企业对此却三缄其口。据媒体报道,部分被涉事汇福粮油称为“散油销售客户”的名单中,包括了三河亚王食品、上海浦耀农产品、上海楷烨粮油、北京世纪悦福、众和裕丰粮油、天津华科科技、保定宏海粮油、方顺联合粮油、沈阳中城供应链等,而其中的北京世纪悦福,其公开招标信息中“生意涉及高校食堂”。

  问题食用油究竟流向了哪里,权威部门介入调查,就是要给公众一个清晰的说法,回应公众关切。

  无论是企业危机公关视角,还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路径,都有责任尽快梳理出起码近几年来涉事企业的散装油流向,对企业而言这才是有效的撇清思路,对执法部门则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全与信任。目前的情况是,地方监管部门介入后,问题企业主要以自查和配合调查为主,中储粮回应“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汇福粮油则“积极配合”,据称有关部门“已经来过”单位进行核查调查。而对涉事企业散装油销售渠道、账目以及下游企业产品走向等信息,公众尚无法获得权威披露。第一时间整理出相关产品销售清单,为进一步调查、第一时间追踪问题油品提供必要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进一步说,在自查自纠很可能已经无法彻底溯源问题产品以及关联市场的情况下,上级监管部门及时地账目封存、彻底地信息公开恐怕就是缓解消费者食品安全焦虑的最好办法。

  不是所有的社会性问题都需要严丝合缝、一一对应的专门性强制规范予以关照,没有专门性法律规范不应该成为行业溃败的理由。《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事实上已经明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煤油罐车(甚至是还有其他有害物质)混装食用油,从2005年、2013年到2015年都有不同媒体爆出同类问题,说明相关问题并非个别性的偶发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国家级别的调查介入及时且必要。涉事企业产品应该被紧急封存,而不是主动下架(后又上架),相关账目、产品流向全数向社会公开,以及对存量问题食用油的彻底清理,对混装货运罐装车间、企业的地毯式排查,对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检验检疫,进而快速推动罐装食品专罐专用相关强制标准的出台和落地,才能给消费者一个最起码的交待。

  在问题食用油面前,没有人能侥幸避开,这是一个共同体的安全危机,是攸关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事件,必须举一反三、追根溯源。不要再让什么都能混装的罐车新闻过几年再来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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