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近日,有网友反映,其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
反诈走样了,而且很夸张,这可能是很多人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既然太夸张,那是不是外界对当地的做法理解错了?此事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最新回应称:“没有此规定,正常取款即可,如有大额取款需求是提前向银行报备,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那么,媒体此前报道的那个案例,储户的资金是不是存在来源不明的情况,还是此事被曝光后,当地公安部门及时修正了做法?
必须明确的是,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对所有储户的取款行为都加一道“审核”的程序,那这样的做法恐怕涉嫌违法。我国银行和信用社开展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所谓取款自由,一种通行的解释就是指储户什么时候取款、取多少、做什么用等,都由自己决定,银行及他人不得询问或非难。
当地的做法有没有违反上述原则?最初媒体的报道提到那家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法——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而该支行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则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确实需要向银行说明用途、明细等,银行会将相关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办理。“主要是核实卡里的钱有没有问题,防范电信诈骗,看取款用途也是防止居民被电诈。”
显然,银行和派出所前后的说法有出入,派出所最新的回应把“审核”工作局限于那些来源不明的资金。换位思考的话,他们可能也意识到了,如果这样的“审核”覆盖所有储户,行为的合法性会存在问题。
反诈的重点应该在哪?一方面当然是打击犯罪,集中力量打击电信诈骗集团,给犯罪分子以震慑;二是宣讲相关常识,尤其对于电信诈骗的新套路要及时向公众传达,通过各种渠道分享反诈知识。这些年公安部门在反诈工作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日常我们也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反诈宣传。事实证明,这种努力如今逐渐得到了回报,人们对反诈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但那些以反诈为名侵犯公民权益的做法,也应当引起警惕。
在上述案例中,要解释当地的做法也很容易,一句“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可以说明很多东西,而从实际操作看,转账环节无疑是电信诈骗的关键。如果在这个环节把工作做扎实,当然可以从源头上避免遭受电信诈骗。可这样做的成本太大了,甚至多少给人以因噎废食之感,而且于法无据。如果做法本身有违法之嫌,那么初衷再好,也说不通,只会给人以荒唐之感,并消解法律的权威。
当地最新的回应意味着大大缩小了“审核”的工作面,这或许是一种及时的纠偏。如果转账环节对反诈很重要,那银行应该和公安部门合作,把流程做好,只有出现异常情况才让公安部门介入,而不是给出一个取款数额的分界线,超过多少就要多走一遍流程,必须说明资金用途、明细等。自己的钱自己做主,这个原则还是要遵守。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