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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入库备查,让权力运行法治化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4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将规范性文件置于“阳光”下,倒逼其质量提高。日前,南都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上获悉,截至2024年3月15日,全国31个省(区、市)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并上线使用,这对于破解规范性文件规范化难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截至目前,数据库已收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超过35万,入库文件横向覆盖地方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五大系统,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入库文件数据还在持续动态更新中。

  公开是个好东西。此番省域规范性文件数据“集体亮相”,意义重大,也势必影响深远。

  省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和权威发布备查,有助于公众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引用和个案化运用。在此之前,互联网时代的海量信息检索,提供给网民便利的同时,也有准确性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每每“事到临头”的紧急应用场景,很多并不准确的规范性文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适用时间、范围的差池,存在以讹传讹的风险。因为数据公开的权威性与公众查询的便利,可以很大程度督促基层执法的规范与提质,包括公民据以提出异议、参与国家备案审查的权利,也会在客观上得到制度性的尊重和保障。

  据了解,各地在数据库建设中采取了多种措施方便公众查询。规范性文件作为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免费开放,为公众提供在线查阅、下载服务,是公共数据的共享价值。而有的省份在支持入库数据一键查找、一键预览、一键下载、一键转发、一键反馈的基础上,还通过系统完善提供包括语义搜索、智能目录和智能摘要等更为便捷的服务。

  电子化的规范性文件不应该是死气沉沉躺在网上的文本数据,它是有能力通过技术性的手段不断完善和迭代公共服务功能的。为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备智能化的法律助手,也通过锻造有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的公民的方式,督促执法部门、司法机关更为专业、更加规范地履职,以往因为“信息差”等原因导致的肆意执法情形将面临根本性挑战。近年来公民提起备案审查的案例在增多,而省域数据库的常态化更新运行,会让普通社会成员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备案审查监督时更加如虎添翼。

  不仅如此,省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入库”,还对国家层面的备案审查全覆盖和省域自查自纠进行了技术赋能。将备案审查工作与数据库建设紧密结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也是数据上传的义务机关,其在进行规范性文件入库的同时,兼具对外发布的效果以及“同步将文件一键推送至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报备”的功效,让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覆盖没有了技术屏障。备案审查制度“长出牙齿”的基础,是监督线索的便利化获取,数据库的运行为批量化的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违规情形的“库存清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比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利用信息平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重点领域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推动督促纠正“问题文件”1600件。

  阳光不仅是最好的防腐剂,更是绝佳的制度革新催化剂。以数据的集中、权威发布备查为起点,对于社会参与、备案审查、省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以及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等等,都可能具有“打通任督二脉”的制度效能。数据共享让更精准、更及时的立法监督有能力直击要害,数据公开也让官方与民间的监督力量更便捷、高效地形成合力,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大备案审查和社会监督,以众目睽睽的威慑力,倒逼各种“红头文件”的“规范化”和权力运行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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