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常委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现代社会不以暴力解决纠纷,而以法律作为定分止争的根本依据。要使法律更好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重在高质量立法。特别是民生领域立法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而以“小切口”立法回应民生关切,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国家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民生领域立法,从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到修改慈善法,提高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从首次审议学前教育法、学位法草案,回应社会反映的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学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到首次审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一系列民生领域立法颇有针对性,呼应了舆论关切。
可见,立法工作不仅有完善国家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叙事,亦有使社会发展惠及更多人民的“小切口”。而“小切口”看起来小,却又牵动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
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例,及时出台相关法律可谓急迫的民生需求。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9.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4.9%;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也显示,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而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只会更加强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不仅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亦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
当然也要看到,民生问题千头万绪,并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新的急难愁盼问题,因此更加考验立法质量和效率。面向未来,只有继续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立法规律,在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把好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才能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在行政领域,经常说民生小事就是政府的心头大事,同样的逻辑,在立法领域,也要坚持把民生小事当作立法关注的大事。
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今后一年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的任务之一就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社会救助法,修改仲裁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拟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无一不涉及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对责任义务的分配、对社会资源的调动,而只要站稳人民立场,就能够保证法律与人民同心同向。
立法从来不易,出台人民点赞的良法更是挑战。就民生领域而言,化解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尚且难以平衡,何况立法要针对那些大大小小的民生堵点给出治理与改善办法。一部“小切口”法律往往要凝聚一群人的大智慧,加快民生领域的立法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提升人民幸福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