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近日,有媒体报道,苹果公司已通知国内多家头部App,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摇一摇”跳转广告或被禁止。相关词条迅速冲上微博热搜。11月15日,江苏省消保委对此发布文章表示,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
“打开某个手机App,只要稍不留神手一抖,系统就会跳转至广告界面”,在今年的双十一电商节期间,不少网友为此而苦恼,他们吐槽说,做饭时打开做饭类App准备参考一下,结果手稍稍抖了一下,就直接跳转到电商平台了,“速度甚至比打开原来的软件还要快”。
手抖就被迫看广告,其实并不是新的现象。
今年2月,针对“摇一摇”问题,工信部在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中指出,不得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并且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需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
因为忍不了“摇一摇”,更有用户选择了诉诸法律。
今年4月,一位武大学生诉“美图秀秀”App“摇一摇”广告未主动触发却频繁跳转,一审胜诉并获赔1元……
为什么主管部门要提出要求,用户又能在法庭上获得支持?原因并不复杂。手机软件发布广告,原本是正常商业行为。但是,手一抖就被迫看广告,这明显不是用户的真实意愿。违背用户真实意愿,也不管其体验有多差,App开发商和广告经营者使用“摇一摇”强行推送广告,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已经有了“强迫交易”的嫌疑。
既然如此,“摇一摇”对用户的骚扰为什么越来越厉害?
原因同样简单。大多数头部App之所以偏爱这一广告功能,首要原因在于,开屏广告跳转这一模式确实能提高变现、增加收入;其次,从法律上讲,这种商业模式是否合法,还有一定的模糊空间。
在武大学生起诉“美图秀秀”App的案例中,法院一方面认为,该App“摇一摇”开屏广告存在相关欺骗误导、强迫点跳的行为,确已侵犯原告自主选择权并实际导致其数据流量损失;但法院同时也认为,“摇一摇”开屏广告并非为行业规范所禁止,因此也并未支持原告方“取消开屏广告形式”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中,网传苹果公司或将禁止“摇一摇”,究竟出于怎样的考量?有专业人士分析称:“此举并非为了符合法律要求,而是该平台出于商业生态考虑实施的一项整改措施。”
不论苹果公司的动机为何,在相关信息传出、尚未被完全证实的情况下,很多网友就表达了热烈欢迎的态度,进而建议“其他品牌手机都跟上,App们别再动不动就摇一摇跳转了”。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网友确实苦“摇一摇”久矣!
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摇一摇”前景如何?
如果关于苹果公司的传言成为事实,以苹果在业界的地位,无疑将会对其他手机厂商形成压力,促使其跟进;如果仅仅只是一个传言,“摇一摇”这种商业模式相信也维持不了太久。道理很简单,让几乎所有用户都深恶痛绝的模式,怎么可能会有恒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