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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经济“引摊入市”,不要只盯着那点管理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11月01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小镇的夜市摊位管理费最高竞到了1.26万元/月,据南都报道,中山市东凤镇兴华灯光夜市在结束“免费摆摊”、实行管理费竞投招租后,一些摊位的管理费从原来的四五千竞到七八千元,不菲的夜市管理费及具体的竞投方式引发不小争议。

  夜市摆摊不再被一刀切地禁止,而是有条件地规范、引导,于公众而言已非个别地方的什么新举措。具体到中山,2023年9月,中山市政府推出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引摊入市”,按照“统一规划布置、统一摊位样式、统一规范管理”的模式,通过设置疏导点,为流动摊贩“筑巢安家”,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不少网红夜市得以涌现。而此番因夜市管理费竞投方式而引发争议的东凤镇兴华灯光夜市,就是其中一个代表。

  夜市摆摊不可能永远免费,这一点其实对于经营者而言都有足够的心理预期。只是说,兴华夜市管理方这种通过竞投的方式“做大”夜市管理费的思路,让不少人心生疑惑。以“引摊入市”的方式规范夜市管理,系基于城市流动商贩摆卖无序、管理难度大等现实难题,而在引入规范管理后所产生的必要的管理费用,本身也不会有太大争议,但通过竞投抬价的方式提高管理费用,对于摊主而言确实会有压力山大的体感落差。

  当然,竞投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方式,摊主在出价时自有“理性经济人”的成本与收益考量,现在让人咋舌的每月破万元的“管理费”,应该也是通过对具体摊位的“性价比”做了评估后的经营决策。但正如业内专家所言,“如果竞价太高,对未来的长远发展可能是一种消解”,摊位管理费作为摊主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前期投入的增加很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整个夜市产品的口碑,或者使得对品质有坚持的摊主因管理费过高而被迫退出,影响夜市的长久兴旺。

  相应地,因为特定夜市入场门槛的抬高,还可能倒逼经营者同样在权衡成本、收益的前提下“用脚投票”,流向相对管理费用较低甚至依然免费的夜市摆卖点。

  如果说市场竞争,就一定会是全方位、更彻底的竞争态势。据南都记者梳理,中山市多处夜市的管理收费依然是每月不足千元的水平,或者继续免费,具体的摊位经营者自然有其客流、成本的心理承受底线,夜市管理费可以通过竞投实现“市场化”运作,同城夜市间的客流、经营主体也同样会呈现市场化的各种争夺。

  这么说来,同类夜市之间拼管理费、拼服务、拼营商环境的竞争,也不会一直这么波澜不惊。夜市经济的体量总有限额,夜市之间的“内卷”也必然会出现。包括夜市管理方的选择,完全有能力实现更加市场化的竞争,让更多的管理团队、企业能参与竞标,以降低夜市的管理成本,减轻摊主的经营负担……

  发展夜市经济,评估的是综合社会效益。有必要提醒,以往为城市管理所头疼的流动摊贩不易监管等问题,在客观上会因为夜市管理费的整体抬高因素而出现回流,城管与摊贩“猫鼠游戏”的桥段可能再次消解地方“引摊入市”政策背后的管理升级初衷。以“引摊入市”规范夜市管理,从来都不是单纯的经济导向、收益驱动,而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思路转变。夜市摆卖宜疏不宜堵,要避免“一有利益就想上去多分一杯羹”的冲动,夜经济培育更需要尽可能长远地“放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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