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的通知。此次“扩消费”20条措施涉及汽车、住房、餐饮、旅游等多个领域。
促进消费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要务。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再次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2%,保持较快增长;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也明显高于去年。数据表明,当下消费复苏的态势十分明显。
但是也要看到,目前的消费增长依然是恢复性增长,一些制约因素依然存在,表现在一些消费品类的增长势头仍不稳固,部分人群的消费信心不强、顾虑不少,某些领域的消费体验感欠佳,也影响了居民消费的意愿。
步入年中,提振消费显然已到了关键时刻,此时出台重磅措施的意义不言而喻。
细审“20条”,可以发现这些措施并非孤立的存在。实际上,在此之前,围绕大宗商品消费等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系列措施。现在,“20条”的发布,意味着促进消费的一揽子政策体系已经成型。
众所周知,消费的牵涉面很广,既与财政和货币政策有关,又对接供给和需求两端,更关系到每个人日常的衣食住行,因此,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意愿,其工作可谓千头万绪。
尽管如此,围绕消费,最核心的问题无非三点,即消费能力、消费条件和消费场景。
“20条”之所以提出“稳定大宗消费”,既是鉴于汽车、家居等重点领域的上下游链条长、规模体量大,也是因为相关领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阻碍消费的因素,导致消费者不乏消费意愿,却因消费条件不满足而只能止步。
从这个角度看“20条”的相关措施,无论是强调“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还是要求“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以及提出“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针对的都是有碍消费的痛点和堵点。
在“20条”发布之后,“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的表述迅速登上热搜。这一细节表明,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今天,劳动者对享有更大休闲权抱有热望。而保障劳动者休闲权其实也是在为促进假日消费、文旅消费打开通道。
西安大唐不夜城、开封大宋不夜城等集食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不夜城火了,依托互联网技术,定制消费、“智能+”服务消费等新型消费同样非常活跃。创新消费场景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奇效,原因就在于其满足了消费者品质化、个性化和中高端化的消费需求。
需要不断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所以“20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遴选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只要集思广益,敏锐捕捉新的需求,相信新的消费热点会源源不断地被创造出来。
针对公众关注的消费能力问题,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但无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还是社保制度的完善,都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顶层设计之下循序渐进。
消费复苏正在有力提升中国经济,从长远看,内需的扩大也必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持久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