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五一”小长假临近,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相继明确,假期对外地游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提醒,不予处罚。
这些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在景区、酒店、商圈等周边违法停车但未妨碍交通;车内放置物品妨碍安全驾驶;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或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内借道通行等。
简单地说,只要违法情节轻微,交管部门均是以教育为主,这对公众的五一出行来说,肯定是个很大的便利。值得注意的是,多地的轻微违法行为不罚,其前置条件是外地车辆,也就是游客,排除了本地车辆。所以,如果一些本地人认为五一假期就可以随意违停,那就误会了。
对外地游客“通融”一下也很好理解,各地交通路况不同,不小心驶入单行道、专用车道,都是常有的。再加上五一出行的人多,车位紧缺,一些不讲究的人随意停车也容易发生。总之,不管有意还是无心,许多城市对外地轻微违法车辆网开一面,背后的考虑都不难探究。
首先,五一客流量多是客观情况,伴随着外地车辆的流动量加大,轻微违法现象大概率会随之增加。而与之对应的,为维持交通秩序,交管部门必定要派出更多执勤人手。一边是轻微违法行为增多,一边是执法人力不足,缓解这种矛盾,需要在管理上做出取舍。
其次,文旅体验往往影响游客对一座城市的评价,交通管理作为旅游体验的一部分,面对海量的外地游客,猛拉一波好感就在当下。今年以来,各地在文旅方面花样百出,下足功夫。先是年初各地文旅局长网红变装,试图通过打造个人IP为城市代言,但随着变装的局长变多,边际效益难免递减。随后,在测评博主的实测好评后,淄博弯道超车,凭借烧烤一战封神。谁都眼红淄博,谁都想成为淄博,谁又能保证在自媒体时代,某个城市不会因为对一位外地游客柔性执法而成为下一个淄博呢?这样的暖新闻从来不乏舆论热捧,假如一位交警在执法时顺带推荐一句:我们的烧烤不比淄博差,种种热搜要素汇聚,下一波食客说不定就在五一之后拍马赶到。
最后,轻微违法行为不罚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气候”要求。除了特定的节假日,仅仅在日常,最近几年不少地区也常提“轻微违法不罚”或“首违不罚”。具体来讲,轻微违法行为不罚就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来自《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因此,在法律适用上,“轻微违法不罚”或“首违不罚”符合法治精神。在广东,从2021年7月1日起,交警就发布新规,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
五一期间,各地交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算不上新鲜,但这样适时调整难能可贵,其意义不仅在于可最大程度优化公众出行体验,更重要的,是对“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法治精神的进一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