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开设托班 招2-3岁幼儿

      ●城市和乡镇小区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  ●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  ●幼儿用电子产品不得超1小时/天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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