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开设托班 招2-3岁幼儿
●城市和乡镇小区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 ●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 ●幼儿用电子产品不得超1小时/天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城市和乡镇小区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 ●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 ●幼儿用电子产品不得超1小时/天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