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饶颂文,男,1969年3月1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8号,身份证号:44010319690313****。
被执行人:卫小燕,女,1969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8号,身份证号:44062219691006****。
被执行人: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西来西街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7594404317。
执行案号:(2020)粤0104执32341、32343号执行案。
执行标的:被执行人饶颂文、卫小燕应向申请执行人彭勇辉、彭一洪清偿借款本金总额4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月利率2%计算)以及其他诉讼费用697980元。被执行人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饶颂文、卫小燕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举报电话:020-83009507、020-83009511
联系人:蔡静峰、欧冠聪
悬赏期限:2022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饶颂文、卫小燕、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本院未掌握)并执行到位,按到位执行款项的20%比例兑现奖励。
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彭勇辉、彭一洪与被执行人饶颂文、卫小燕、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