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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人员打市民耳光,光处理施暴者还不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11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阳晨

  街谈

  政务窗口又见纠纷。11月22日晚,一段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柜台内扇办事市民耳光的视频被大量转发。据媒体报道,事发地为江苏昆山房产交易管理中心2楼。11月23日下午,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经核实该工作人员因缺乏耐心、沟通不畅,进而情绪激动与办事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事发后,该局第一时间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置。

  错了就是错了。如今,除了拳击场、格斗场、战场等特定场所,没有一个文明社会允许打人,随便抽人耳光。打人本来就不对,作为工作人员,代表着政府部门、办事机关的形象,在政务窗口、大庭广众之下打人,更是错得离谱。

  既然犯了错,就不要拿“是可忍孰不可忍”来当挡箭牌。一个普通公民,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在极端愤怒下强忍不发,是一种职业道德的需要。面对服务对象还能大打出手,固然出了一口恶气,却也背离了岗位准则。

  打人耳光,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多么强大。权力容易让人感觉强大,罗荣桓曾告诫一些干部:“不要以为你很高,这种高是因为你骑的马高。下了马,该多高还多高。”面对来办事的市民,胆敢扬手抽人耳光,这份过于膨胀的“自信”背后,是一种权力给人的迷幻感觉。

  公职人员要看清自己的实际模样,牢记人民公仆的本质要求,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谨小慎微用好手中的权力。人民群众给你的权力,是让你来为他们服务的,不是让你来发泄心中不满,甚至损害他们的切身权益的。

  目前,对于打人者身份,有信息称其为临时外聘人员,也有说是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临时工作人员,都是政务窗口工作人员,都代表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据媒体采访到的目击者称:“正常工作日是下午5点结束办理业务,事发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大厅就停止办理业务了,据说是临时开会。”临时开个会无可厚非,但提前半个小时就停止办理业务,给前来办事的市民造成不便,这也是政务窗口单位有欠考量的地方。平心而论,一边临时开会,一边留出人手办事,从公共部门办好事、给群众方便的角度来说,其实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公职人员打人,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之前,就有南京口腔医院一名护士遭某干部夫妇殴打致瘫,还有某地住建局副调研员陈某酒后殴打宾馆服务员,等等。稍不如意,公职人员就用拳头挥向他人,发泄心中的怒气,映射出一种极度扭曲的权力观。

  此次事件需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停职固然必要,但主管部门也要反思,是否存在失职失责,是否存在权力监管不当。用心约束好权力,善政善治才能实现。

    □阳晨(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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