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所谓“智慧平板”!日前,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太原再次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而就在本月,山西省教育厅还转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相关线索,涉事学校自查后否认,当地市教育局于8月14日“将此结论报告了省教育厅”。
“智慧平板”四处开花,于公众而言可能是视觉烦扰,但对真落到自己头上的家长来说,却着实是一个左右为难的糟心事。近年来,包括浙江嘉兴、云南普洱、安徽在内的多地都被曝出存在大量学校变相强制推销所谓“智慧平板”的问题,而且是几乎如出一辙的招数:学校以自己对教育资源的再分配权为底气,变相强制家长为相关公司的所谓“智慧平板”教学模式买单。不买平板就没法分入以“智慧”为名的班级,并且暗示因此同时失去与之人为绑定的某些优质教育资源。
变相强制购买相关产品,学校扮演的角色很不体面。而令人不解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在接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线索后的一些做法。此前,云南普洱有关部门在核查后还算坦诚地表示情况属实,并责令停止、纠正相关行为。先不说就发生在主管部门眼皮底下的违规操作,为何无法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和纠正,也不说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为何总是要惊动了国家平台才有解决,在最新披露的山西太原个案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待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线索的态度其实就非常能够说明问题——接到线索、层层“转办”,最终只是涉事学校自查自辩,地方政府部门毫无分辨能力与最基本的核查意识,照单全收,再层层转报了回去……
如果说被调查对象自查自辩还是一种本能反应,那么,地方主管部门对被调查主体的说辞未经甄别就是妥妥的失职。要知道,经过一级又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涉事学校自查结论,已经不仅是自辩的性质,而有了背书的效果。国务院督查组紧追案件线索不放,“杀了个回马枪”,结果不仅令人尴尬和愤怒,也在拷问一个现实问题,即如何有效激活地方治理效能。
像此番山西太原个案,在接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馈机制提供的线索后,依然持消极应付的态度,很难不让人怀疑背后存在相应的利益链。学校变相强推“智慧平板”的底气,是否本身就源自某些主管部门或官员的授意,而涉事学校自查一度轻松过关、获得背书的原因,又是否指向了范围更广的权力寻租情况?
强卖“智慧平板”的小聪明,深夜排污的小把戏,为何总能在地方瞒天过海?此番国务院大督查在披露山西太原案例时,特别指出地方多级主管部门对督查反馈的消极作为,可谓意味深长。国务院大督查的利剑,不会也不可能只盯住一些地方的违规个案,更重要的还在于,要有通过问责个案,解决一类问题的决心。
地方治理效能关涉一方政治生态,关涉地方权力运行。毫无疑问,市民在发现并受困于具体问题时,是否会在第一时间选择寻求当地更直接的监督、监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公共治理的效率与诚意。而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为代表的行政监督机制,一旦触发可能就意味着要展开相应的问责。被国务院大督查揭出的问题线索不能就这么轻松过关,地方监管失职的责任人更不能毫发无损。前有环保督察公开约谈省市主要负责人,中纪委顺藤摸瓜“查酒驾背后饭局”,期待国务院大督查开展更深入、更严肃的追责问责,以宣示激活地方治理效能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