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购物欲正常的朋友,多少都被“种过草”,欲拔之而后快。近日一瓶单价约20元的“熬夜水”,便是一个典型案例,但凡看到这瓶水的人,估计心里都会被激发消费欲望——一个比矿泉水大不了多少的玻璃瓶子里面,塞进了一整根相对“硕大”的人参,而该产品起名就叫“一整根”。尽管厂家号称“每一根都是精选人参”,但显然应该是“每一根都是精选出来的人工种植的人参”,配料表显示,其使用人工种植五年以下人参,每瓶含量不超3克,但这一点不妨碍其主打“硬核大补”的卖点,“每一口都是自然的馈赠”。
不过很快被业内专家证伪:“人工种植5年以下的小人参效果甚微”“100g人工参仅价值三四十块”。但已无法挡住其热卖的步伐,经常断货。这便是“种草”的魅力所在,只要能让潜在消费者“念念不忘”,商家则“必听钱响”。
“缭绕的云雾与满眼苍翠之间,长白山脉辽阔大地上的积雪,和天空的云孕育了每一根人参”,花20块就可以成为商家口中的“颜王爷”,这谁挡得住?某券商研究报告显示,近65%的Z世代(1995-2009年间出生的一代人)在购物时会受到“种草”推荐影响。这就让各类网红大V、直播MCN机构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种草营销的吃相相对不难看,以分享体验作为主要形式,避免了直接的功利性宣传。关键是种草营销的投入所需也更少,转化链路更清晰,整体性价比更高,成为众多新品牌打入年轻消费群体的首要选择。但较为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年我们看到过太多的网红草、一阵风的草,消费者拔完之后,大多只能以“智商税”来自嘲收尾。而“草”后的营销机构,则开始挖空心思,转战下一处“草场”。
对于一部分客户来说,如果只是智商税,可能也就认了这笔“学费”,但如果以身体健康受损为代价,则代价过于沉重。以今年3月,美妆电商营销MCN机构趣摩文化因招募400名网红达人“虚假种草”,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为例。某牙套公司通过上述MCN机构随机招募400名流量博主在某平台App上宣传推广其销售的隐形牙套产品。但经核查,相关博主在发布上述图文前和发布时均不是正雅公司隐形牙套的实际患者或者使用者,其发布的图文内容均是根据当事人的宣传文案虚假编撰。粉丝们如果轻信了网红的宣传,不管是否适合自己的个体特质,拔草拔在了自己的口腔里,则很可能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并且耽误了去正规医院求诊的时机。
此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便出台了《商业广告代言行为监管执法指南》,将明星、网红“种草”等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以“种草”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其内容虚假、误导的广告代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给“种草”产业链上的MCN机构、网红大V等各方提了一个醒,一旦客户合法利益受损,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各大短视频媒体(App)作为特定商品的“种草”营销平台,此刻于情于理也难逃一部分责任。各类乱象倒逼各大平台加强对违规内容推广和虚假营销“种草”的治理,可以通过保证金、售后保障等规定,推动相关活动更加合规化。而如何理解自媒体相对于传统广告媒介概念上的不同,以及如何判定某种“种草”营销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广告,则对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考验。 蒋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