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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经纪微医经纪被罚

保费“首月0元”实为后期分摊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1月12日        版次:GA15    作者:陈卓睿

  “首期0元”、“首月3元”,如此吸引消费者投保的噱头实为互联网保险销售套路。

近日,南都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银保监会消保局分别向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和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水滴经纪被重罚120万,微医经纪也被罚11万。

罚单直指互联网保险销售套路

  

  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水滴经纪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但在实际销售时,水滴经纪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此外,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而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经查,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

  针对两家保险经纪公司的上述行为,银保监会对水滴经纪合计罚款100万元,对两位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微医经纪罚款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水滴经纪两年内四次受罚

  

  保险业务仍是水滴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事实上,此次是水滴经纪在近两年内,因合规问题吃到的由银保监机构开出的第四张罚单。

  根据2020年7月24日公布的陕银保监罚决字〔2020〕77号、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保多多保险经纪公司(水滴经纪曾用名)因“涉及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陕西银保监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五十七万元罚款,时任法人的杨光作为承担管理责任的个人,被陕西银保监局警告并处十九万元罚款。

  而今年6月8日公布的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40号披露,水滴经纪因“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被陕西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水滴公司创立于2016年,创始人为美团10号员工、曾参与创建美团外卖的沈鹏。成立之后,水滴公司靠着“水滴筹+水滴互助+水滴保险商城”的生态闭环,一手获取流量,一手转化为保险,而水滴公司的主要收入也来源于水滴保。

  目前,水滴旗下已拥有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等多个保险类牌照,均为并购所得,如保多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合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泰瑞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根据招股书,保险佣金收入是水滴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比达到89.1%。今年第二季度,水滴保险相关收入录得8.99亿元,在9.39亿元总营收中占比达到95.9%。通过水滴保险市场产生的首年保费达到53.57亿元人民币。

  采写:南都记者 陈卓睿

  消保局提示

    “首月0元”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

  银保监会消保局在今年发布的第5期风险提示中表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

此外,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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