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选举条例将助力香港选应选之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5月29日        版次:GA02    作者:冯海宁

高票通过!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相关条例将于5月31日刊宪生效。这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是依法治港、拨乱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

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制度之一。香港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乱象与怪事,一个重要原因是香港选举制度存在漏洞,给了反中乱港分子进入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机会。如今香港立法会审议通过新的条例草案,将助力香港选举选出应选之人。

所谓应选之人,意思是应该选出爱国爱港人士进入香港治理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而且对于改善民生、促进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只有爱国爱港人士,才能在治理和服务香港方面形成共识。

为健全香港选举制度,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相关决定;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从此次通过的条例草案看,很好贯彻了前述决定和修法精神,可见香港立法会与国家立法机关意愿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草案通过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或谈话并给予高度评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此表示欢迎,指出有“重大标志意义”。同时,香港多个团体从不同角度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期待。

不难看出,通过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是多方共识,是人心所向。正因如此,从4月13日特区政府将条例草案刊宪,到5月27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短时间内有效完成了香港本地立法工作,这缘于有关各方积极支持配合,也为香港高效立法积累了经验。

就条例草案内容而言,可以说完整、详尽,充分吸收了香港民意民智。据悉,条例草案包括了对8部主体法例和24部附属法例的修订,计17万余字。特区政府举办多场座谈会和运用媒体网络,宣传解读修法原则和政策,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这体现出民主与程序。

当然,条例正式生效还必须经过行政长官签署,以及刊宪等法定程序。对此,林郑月娥表示,条例草案将于5月31日刊宪并生效。这意味着作为香港新选举制度体系重要标志的条例将很快成为正式法律进入实施阶段,助香港选出应选之人,帮香港实现良政善治。

不过,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还需有效实施。接下来,对香港有关方面而言,首先要大力普及新条例,既要让广大香港市民知法、懂法,依法支持香港选举工作;也要通过大力普法扩大民意基础,争取更多“异见”人士。如此一来,香港选举将会更加有序。

尤其要依法筹备组织好三场选举,即今年9月19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2022年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这三场选举将检验新条例实施效果,期待有关方面和香港社会依法组织选举、参与选举。

可以预见,严格依据新条例选举产生的立法会成员、行政长官等人,将会带领香港重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政治上,将由爱国者来治港,行政团队与立法机构更容易协调;经济上,相关经济决策有望减少阻力;社会上,将让更多市民心中有“国”。

另外,新选举条例还与香港国安法、公职人员宣誓制度等,共同形成香港全新的制度体系,将助力香港繁荣昌盛,行稳致远。 □冯海宁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